Re: [檢舉] misawa6688站內信騷擾合併裁判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12-20 23:45:23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misawa6688 判處罰單一張。
判決理由:
1. 為保護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時,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信件騷擾之規定。
另依本板早期判決先例( #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
信、對話、對談,(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
為判斷基礎),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
騷擾行為。
2. 本案中,檢舉人已於信件中明確表示請被檢舉人勿再來信,被檢舉人
仍寄發信件予檢舉人,依前述判決先例,應已構成違規,故處以罰單一張。
3.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4. 若被檢舉人仍續行為騷擾行為,於下次檢舉確定後,將予以砍除帳號處份,
請好自為之。
申訴救濟:
對於判決有所不服,請撰寫理由至Pttlaw申訴救濟。
實習法務 LL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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