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athQQWW 站內信騷擾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4-11-22 12:10:45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mathQQWW 判處停權一個月。
判決理由:
1. 為保護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時,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信件騷擾之規定。
另依本板早期判決先例( #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
信、對話、對談,(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
為判斷基礎),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
騷擾行為。
2. 本案中,檢舉人已於信件中明確表示請被檢舉人勿再來信,被檢舉人
仍寄發信件予檢舉人,依前述判決先例,應已構成違規。
3. 被檢舉人已達四張罰單未繳,顯然罰單之懲處未能導正被檢舉人遵守本站
之使用規範,因此加重懲處,予以停權一個月。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發文申訴。
實習法務 LL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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