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九] qqlove520非板主卻誤用版規私信強迫改文

作者: autumoon (青山 暁)   2014-11-04 23:07:33
※ [本文轉錄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Wed Oct 29 23:33:49 2014
應該是說 執法要行政中立
也沒有可以刻意 針對他的法條
如果你有想的到我也願聞其詳
※ 引述《autumoon (ハシバミ)》之銘言:
: 感謝板主百忙之中回覆,
: 看了您的回覆之後,我大概只能當做七月半遇鬼,自認倒楣了。
: 對於貴版有如此熱心的版眾存在,我只能衷心祝福貴版人氣蒸蒸日上。
: 日後會自己如此的失言自省,
: 以避免如此熱心的版眾解讀失誤造成自己不愉快。
: 畢竟版規只能針對大量胡亂檢舉者做出懲處而不能針對個案做出處罰。
: 但我認為小錯也能鑄成大錯,就像這次我這邊的檢舉失誤。
: 不過一切尊重板主決定,
: 至下次板主選舉前我將會謹言慎行以避免不愉快的錯誤再次發生。
: 最後,感謝板主百忙之後回信。
: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 因為他早上跟我詢問過
: : 我們結論是
: : 推文交易超過3行才違反該條板規 這是解讀問題
: : 你可以把他當作先告知您不是偷偷去檢舉區檢舉
: : 應該說 如果他的幾乎都亂檢舉 會有所警告
: : 可是他檢舉的 也幾乎都是正確的
: : 就目前情況來說 沒有到 需要處置的階段
: : 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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