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七] qqlove520非板主卻誤用版規私信強迫改文

作者: autumoon (青山 暁)   2014-11-04 23:07:06
※ [本文轉錄自 autumoon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標題: Re: 關於文章檢舉一事
時間: Wed Oct 29 22:57:37 2014
※ 引述《autumoon (ハシバミ)》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版務百忙之中,請原諒我冒昧私信打擾。
: 是這樣的,我在昨晚收到台中版版友qqlove520的來信,
: 信內提到我在某篇徵求一卡通的文章中推文提到我手上有卡片,
: 疑似涉及交易版規,要求我請文章作者刪除推文,若拒絕則逕向板主檢舉。
: 老實說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 一來文章作者已經告知指定卡類在先,我只是湊個熱鬧說我有卡,
: 但沒寫明是否會賣。(老實說裡面還有負額,就算開文者要收我也不賣。)
: 理論上沒有違反版規才是。
: 於是我回覆qqlove520,我自認問心無愧,不會請開文者刪推文。
: 來回幾封信之後qqlove520態度軟化,到今天收到道歉信函。
: 老實說被這樣一搞我心情真的很差,
因為他早上跟我詢問過
我們結論是
推文交易超過3行才違反該條板規 這是解讀問題
: 或許qqlove520今天這個檢舉可以達到他滿足的自我正義感的目的,
: 但是對莫名其妙被檢舉的我,區區一個道歉信實在不能接受。
: 是還好這個檢舉是尚未申訴到板主這邊的。
: 但如果是已經被公開檢舉的呢?
你可以把他當作先告知您不是偷偷去檢舉區檢舉
: 我剛看了一下版規,似乎沒有看到針對檢舉濫用的罰則?
: 是否能請板主商量一下,是否可以針對如此這樣的檢舉魔人有所罰則?
: 不然莫名其妙的被檢舉還得花時間證明自己清白,
: 這對被檢舉人來說實在冤枉至極阿!
: 希望板主能夠接納這個建議,最後也再次的請板主原諒我的冒昧打擾。
應該說 如果他的幾乎都亂檢舉 會有所警告
可是他檢舉的 也幾乎都是正確的
就目前情況來說 沒有到 需要處置的階段
祝您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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