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14-09-04 17:33:10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規定,未經本站
         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屬一般違規行為。
         判決處停權三個月。
判決理由:
      1. 本案中,由檢舉人所附之證據觀之,被檢舉人 bittyferrari 信件內容為廣告行
         銷,其確實為未經本站許可且具廣告之性質,故該當本違規行為之處罰要件。
         被檢舉人已經多人檢舉,情事嚴重,處停權三個月。
      2.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罰單繳交:
       主選單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1)ViolateLaw繳罰單
申訴救濟:
         如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發文申訴,或寫信給法務站長,
         站長將親自審查處理。
                                                         法務 longbow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