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公告]大會對於爭議的聲明

作者: monkeywang (!!)   2008-11-12 14:57:18
一、前幾篇公告大會已有明確說明,前幾屆大獨盃完全沒有統一的參賽標準,
而近年來大獨盃參賽名單只有一直增加而沒有減少,
相對的會出現名稱相同的科系一直出現在名單內,
大會所能收集的歷屆資訊只有從2005年開始,
當時是只要你名稱獨特就能參加。
而從前年開始就有希望將大獨盃導向沒有盃賽可參加的單位來參賽的聲音出現,
原因為二:1.參賽隊伍大增,主辦需要越來越大量的資源和場地;
2.各種盃賽的參賽標準隨各主辦單位決定,所以很多獨特的科系用
相關科系標準得以參加其他盃賽。(依當時主辦單位看法)
而本大會也避免變革過大,而增加了折衷申請方案,
也尊重歷屆主辦單位而將歷屆的標準當做折衷的條件,
由於大會所能取得的資料是從2005~2008年,
大會也只能利用這些可根據的資料做出條件。
本大會謙問熱心於本賽會的代表們,
歷屆主辦單位有權力修改參賽標準有哪一次經過領隊會議同意??
再者用什麼標準訂定可出席的領隊資格??
增加參賽資格哪一屆不是由主辦制定規則審核??
本大會至少接受各歷屆主辦單位的意見,他們審核的同意權就代表他們的意見,
本大會沒有一己之私否定了各歷屆所傳承的規則,
畢竟歷屆真的沒有統一的標準,所以也懇請各代表尊重本大會對未詳盡規則的裁決權。
二、大會所審核的標準全有列出明確的條文,
得獎名單完全不在審核考量內,所以切勿用此推斷來模糊真正的審查標準。
三、大獨盃以外的其他盃賽如果沒有單位願意承接主辦單位而導致盃賽無法順利舉行,
請教各位代表您覺得只要其他盃賽該學年度流標就可以來打大獨盃,
您覺得這樣合理嗎??
而大獨盃的主辦單位需要為各盃賽流標而負責任嗎??
四、敝系在去年承接本賽會主辦權,是經過總領隊會議同意,
我們善盡我們當主辦的應盡義務,
也真的再次懇請各代表尊重本單位的主辦權利。
2009年大獨盃籌備單位在此感謝大家各方的批評與指教。
謝謝大家熱心的關切。
2009大獨盃主辦單位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 運動管理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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