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重考版版主CIH亂水桶

作者: CIH (加油!)   2008-07-14 13:38:47
※ 引述《leam (~夏夜晚風~)》之銘言:
: 以下是我個人意見
: 板主認為這篇是在討論補習班經營之道
: 不符重考板板旨 因此予與刪除
: 但我個人從這篇原文得到的訊息是:
: 兩大補習班若要合併,勢必減少或增加重考生權益
leam板友說出他心中一直的疑點,之前沒有明講,沒有人猜的出。
請問leam何以認為兩家重考班要合併?
如果這是真的話,是否由您去重考板宣佈這一個重要的消息?
還有,若要合併為什麼只有您知道@.@
這樣子精華區要稍微修正一下,把幾個目錄稍微調整一下,
並構思因為台北市兩大重考班要合併,
應該如何客觀的編輯精華區才是,而不會再被人指控隱瞞重考班的缺點^_^
:
: 因此,重考板友若有需要,可另外詢問其他家重考補習班,如:文誠等
本板向來開放重考生(包括在補習班重考的)POST在重考班的心得
所以把每一家重考班都闢子目錄,分門別類的仔細搜集文章。
另,請問"文誠"是哪一家重考班?
我只聽過"力誠"或是"文城",卻沒聽說過"文誠"@.@
是否您得知"力誠"與"文城"兩家重考班合併,改名為"文誠",
這樣的話,也感謝您提供這樣的情報,也麻煩您將您第一手的情報至重考班宣佈。
:
: 比較和兩大重考班之間的優缺點 或接受重考生的單科補習班 作為依據
:
: 因為或許有板友不知兩大補習班要合併
實在是太強了,兩大重考班要合併我真的沒聽說過?
:
: 漏掉向補習班詢問自己權益的機會
:
: 因此我個人認為,此文應無刪除之必要
看完您的陳述,可以了解到,您知道兩大重考班要合併了,
請您趕快至重考板宣佈,我一看到您的宣佈後,會將您的文章m起來,
收錄至重考板精華區,讓大家曉得。
:
:
: 2.albert0303板友是否有被水桶的必要?
[略]
感謝leam板有所提出的疑問,在此一併說明:
(1)本板的板規在前幾天,s板主認為過於陳舊,因此告知本人欲重新訂定新的板規,
就把板規,砍除,此乃本板在行政程序上的疏失,這點確為本板的失誤,
在此向各位致歉。
(2)板規在 post注意事項的消失,確真有其事,不曉得要怎麼樣的說法,
leam才會相信?
:
: 2. 板主宣稱:先前的刪文事件,組務版也有判決,而且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
:
: 請小組長可以到重考板仔細看看
:
: 在smartclever刪文被申訴後 就未在重考板發表過文章
:
: 請問所謂的"本版已做出正式的道歉"在何方??
:
: 這是在公然說謊嗎?
本板主代表本板道歉,如此而已,為什麼事情已經過了,
leam板友還要緊咬著不放?
是否欲再次挑起爭端呢?
批踢踢法院進板畫面有寫,有異議向組務板申訴,
若當事仍不服,再向群組務板申訴,
倘若當事人仍然不服,才可向批踢踢法院申訴。
如果跳過任何一個程序,則批踢踢法院恕不受理。
今天,小組長joh已經判決s板主警告一次。
而s板主沒有再向群組務板上訴,代表s板主服從組務板的判決。
現在已經沒事,為什麼您執意還要s板主道歉?
若這樣,則albert0303在本人改判警告一次,
他也應該向本人公開道歉,
但他反而不段的一直挑起紛爭,一直在文內噓,不服判決,
甚至用分身鬧板,這樣的行為難道不該處理?
: 3. 事情發生
:
: 我認為板主的措辭 態度皆相當強硬
:
: 未有板規就水桶 況且一點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
: 未對先前的事情道歉,卻公然在此板說謊 宣稱做出正式道歉
:
: 何況,我國法律不論是在刑事上或民事上
:
: 法律皆不溯及既往
:
: CIH在#18UVxuPS (RESIT) 改判a板友警告
:
: 事實上我認為a板友根本連警告都不需要被警告
:
: 我個人認為CIH在這次事件處理上具有明顯且重大瑕疵
:
: 以上為我個人意見 僅供小組長參考
閣下沒看見本人改判警告一次,請先去重考板看,謝謝。
作者: albert0303 (albert0303)   2008-07-14 14:54:00
不好意思 我還不知道怎麼申請多重帳號= ="是否能請您ꔠ指點我ㄧ下 ptt申請會員不是會審查名字學校 住址嗎?還要付費信箱~ 不知道你是否有申請過呢?我也想申請我申請好多次都被駁回 想必您可能有經驗 請多指教
作者: leam (~夏夜晚風~)   2008-07-15 12:45:00
要論錯字 你先檢查你自己吧 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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