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albert0303維持原判,水桶一個月

作者: allnewfish (重新?)   2008-07-13 14:32:32
※ [本文轉錄自 RESIT 看板]
作者: allnewfish (重新?) 看板: RESIT
標題: Re: [公告] albert0303維持原判,水桶一個月
時間: Sun Jul 13 14:13:36 2008
: 2. "感覺",認何事情,請以確切事證提出,否則就構成毀謗罪。
: 若單純以"感覺",來無限上綱言論自由權,就沒有刑法第310條的毀謗罪。
: albert0303以具體事實陳述本板主,偏袒建如重考班,
毀謗是指沒有根據卻損毀對方名譽
然而今天A大 並非沒有根據
他今天看到J大此板PO了某補習班的缺點
卻被砍文 當然會合理懷疑 板主有包庇某補習班之嫌
再說你跟補習班並無利益關係 補習班本身也並非板友
那麼 即使說你偏袒 我不明白會造成何種名譽傷害
: 回到公告刪除j板友文章的原點,j板友提到,兩大重考班,儒林、建如
: 為何刪除該篇文章,代表本板主偏坦建如重考班的缺點?
: 為什麼不提本人偏袒兩家重考班的缺點?
: 而且j板友也沒在文中提到兩家重考班有何缺點,僅提到:
: 題庫共用、不曉得今年台北兩大重考班會變得如何?
: 和重考板無關,故回信請j板友若要討論重考班經營,請和該重考班主任商討。
~
似乎連丙成忠、丙成忠A假日自習都得和其他班一起共用教室
以往這兩班都是自己用自己的教室
另外就連強制自習的規定也沒了 連考題也跟儒林合作
感覺學生少很多 補習班也開始縮減成本
有點好奇今年台北兩大重考班會變得如何
~
原文如上
板主大人似乎有點跳針
沒看到原PO有提到自習教室還有強制自習的敘述
這兩點 都能成為學生選擇補習班的考量 這難道不算優缺點
我覺得你太過於強調補習班之後會變成怎樣 這句話
因為這樣你就把他牽扯到補習班經營之道
事實上 原PO只是因為看了補習班生態之有感而發
就好比我去某家補習班 PO文說了他的缺點後
順便說 挖~~~這家補習班導好正喔!!!
沒錯 導師很正跟學生學習效果沒什麼關係
但這只是PO文者順帶提出的感想
難道我PO這樣的文
你也會把我砍文
並且說 老師很正 是關於補習班如何經營
請詢問補習班業者 請勿PO版
也就是說 你模糊了PO文者的重點 卻去在意他隨口說出的話語
: 3. 倘若albert0303對於本判決不服,請上訴至組務板。
作者: albert0303 (albert0303)   2008-07-13 17:07:00
罷免會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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