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壘球比賽規則

作者: bobovector   2007-02-24 20:53:44
壘球賽制
1.比賽前10分鐘到場登錄,檢查選手證與學生證,遲到超過10分鐘視同棄權,
對方則無條件晉級。
2.正規比賽打五局,預計時間一個半小時,時間到不論局數比賽結束,
如果有逆轉之可能則看時間由主審做決定。
3.若再比賽中三局領先七分,四局十分則比賽提前結束。
4.若五局比完比數相同則再延長一局。
5.比賽中如需暫停需由球隊負責人向主審申請,暫停期間不停錶,
同一局中暫停兩次則必須要更換投手。
6.每場比賽最多可登錄15人,有登錄的球員才可上場。
7.每局出局數為三人,三顆好球與四顆壞球,界外球算好球一顆,
如兩好球後界外球也算好球出局。
8.比賽中有爭議,請由領隊或隊長馬上向裁判或紀錄台提出,比賽結束不予受理。
9.球隊先攻先守由第一局前雙方隊長猜拳決定。
10.球員換下場之後不能再換上場。
11.打擊棒次決定後不得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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