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籃球比賽規則

作者: bobovector   2007-02-24 20:50:51
籃球賽制
1.比賽前10分鐘到場登錄,檢查選手證與學生證,遲到超過10分鐘視同棄權,
對方則無條件晉級。
2.正規比賽打四節,每節10分鐘;每節的最後兩分鐘停錶,其餘時間不停錶。
3.第一至第三節的暫停只有一次;第四節暫停有兩次。
4.若比數相同,則進行延長賽五分鐘。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其餘時間不停錶。
5.每節中間休息2分鐘,中場休息5分鐘。
6.每場比賽最多可登錄12人,有登錄的球員才可上場。
7.單節第五次團體犯規則進入加罰狀態;個人犯規以五次為限。
8.比賽中有爭議,請由領隊或隊長馬上向裁判或紀錄台提出,比賽結束不予受理。
9.第一節採跳球,其餘各節採交換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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