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例!台積電驚爆「3內鬼工程師」 東京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25-12-02 21:12:22
ETtoday新聞雲 2025年12月2日 17:49
首例!台積電驚爆「3內鬼工程師」 東京威力涉違國安法遭起訴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檢署智財分署偵辦台積電內鬼案,對3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提起公訴,並
分別求處重刑,案件目前在法院審理中。而高檢署認為,陳力銘轉任的東京威力公司也涉
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2日追加起訴,並對該公司求處罰金1億2千萬。本案成為我
國首件因《國家安全法》起訴法人的案例。
檢方接獲台積電通報,發現有工程師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的營業機密,深入追查後,發
現先前曾在台積電工作8年、之後到日商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工程師的陳男,為了
在工作上突破,竟利用舊情誼,聯繫在台積電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以及廖姓工程師。
要求3人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內,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方式,大量翻拍機
密,傳送給陳男。
檢方於7月底陸續傳喚相關人等到案,認為陳男、吳男、戈男3人的行為侵害「國家核心關
鍵技術」,犯罪嫌疑重大,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全案於8月底偵查終結,檢方依照《國家
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檢方對陳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4年,對
吳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9年,對戈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本案由智慧財產暨商業法
院審理中。
而檢方也分案偵辦東京威力公司相關刑責部分,全案於2日偵查終結。檢方認為東京威力
公司依法對陳力銘負有監督責任,但東京威力公司除內部規範訂有一般性、警告性之規定
外,欠缺踐行具體防範管理措施之事證,故檢方認為東京威力公司未善盡防止違法行為,
應負法律規定之法人刑事責任。故檢方依照《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規定,對
東京威力公司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罰金4千萬元、8百萬元、4千萬元、4千萬元,並請法
院定應執行刑罰金1億2千萬元。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02/3077344.htm
東京威力表示: 真便宜~
那三個洩密的不用賠償? 為了一時升遷
導致整個下半輩子毀掉 結果公司才罰1.2億元
看看這三個人最後定讞會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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