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ssdamn (大俠梅花鹿)
2025-06-16 00:48:17在前公司簽了年約, 寫了做滿一年可以拿到共X元
公司是在做滿一年後的下個月底,會把薪水總額 未滿X元的尾款補給我,
我在做滿一年但沒有等到下個月底就離職了, 結果離職後下個月初還是有拿到最後的薪水
, 但月底就沒有拿到全薪的尾款了
聯絡前公司法務後, 法務表示公司沒打算還我尾款, 要去勞動局仲裁是我的自由,
但他覺得事情已經過了, 乾脆放棄我的尾款,
專心在新工作上, 別在多生枝節
(讀法律的可能薪水超高, 在他眼中可能我的尾款是可以輕鬆放棄的)
自己的血汗錢就這樣被沒理由扣著,
只好發mail請HR大姊幫忙, 如果他不幫忙,
我可能得順便去告HR大姊詐欺
結果HR還是裝死沒有回我
可能對HR來說被告就像工程師發胖掉頭髮一樣, 早就習慣了
在無奈之下, 只好上勞動即時通申請勞動調解
想不到隔天法務又再次來電說公司有在處理了!?
並說HR大姊有二個小孩, 我沒拿到錢HR也不會賺到,
(法務舉的理由不合理,
1.HR有二個小孩: 如果我不告HR,以後HR的小孩知道騙人沒成本怎麼辦?
以後別人怎麼教小孩?
2.HR沒有得利: 用個不洽當的比喻, 以前鄭捷在捷運砍人也沒有得利,
但也不影響鄭捷得面對法律的制裁
)
法務讓我冷靜一下, 不要告HR大姊, 要告也是要告公司
(不理解法務為什麼寧願我去勞動局告公司, 也不要告HR
猜想可能的理由有
1. 前公司是上市櫃公司, 台灣勞動爭議一年二萬五千件,
沒有任何新聞價值, 但告HR詐欺就新奇一點,
加上台達電HR的爭議, 可能輿論會站在反對HR那邊
如果事情鬧大, 可能後面影響難評估
2. 法務也許是靠公司的調解來賺獎金,
有人告公司, 他才有業績, 才賺的多, 而告HR, 法務就賺不到了
)
後來過了一週, 法務發了mail說公司同意與我和解了,
前提是要去勞動局撤回告訴
和解書的內容是會把欠我的尾款補給我
但我不能告前公司, 及前公司的員工
而且此事如果洩漏出去, 損害到前公司聲譽, 我得罰將近我尾款的三倍金額
前公司連個道歉都沒有
但我一個死老百姓, 對方是上市櫃大公司,
除了簽和解書也沒什麼其它辦法,
但凡我有點本事 也不至於一點本事也沒有 orz
希望我簽了和解書後真的能拿到尾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