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科工程師竊晶圓機密!竟為跳槽中國紫光 驚人手法曝光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南亞科技公司為防止營業機密外流,嚴禁員工擅自重製資料,
但李姓工程師2016年想跳槽中國的紫光國芯半導體公司,竟竊取商機高達數十億元的20奈
米晶圓機密,他在接受相關線上教育訓練時,發現投影片設定為唯讀,不得直接列印及下
載,乾脆「截圖」數十頁存在電腦中,再趁假日辦公室沒人,列印出來熟記,隨即離職應
徵紫光,雖通過視訊面試並飛往西安口試,但最後紫光沒有要他。南亞科發現機密外流向
檢調報案,最高法院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將李男判刑1年10月定讞。
李男被檢方起訴後,向法官辯稱自己有亞斯伯格症,容易會錯意或認知錯誤,先前被調查
官不當誘導才會自白認罪,法官勘驗當時訊問錄音,調查官告訴李男:「營業秘密罪也沒
有很重,如實陳述就好,不如坦承,讓公司覺得你並非故意,你可向檢察官表達願意坦白
,請他從輕,我沒有權限決定是否起訴。」法官認為調查官只是曉諭李男據實陳述,若坦
白認錯可獲輕判機會,並未誘導、脅迫。
另外,李男辯稱他截圖的投影片內容,是業界都知道的資訊,但南亞科晶圓專家證稱:「
20奈米的文件,是南亞科當時最先進的技術,2017年6月將量產。」法官因此認定李男
2016年底截圖時,市面上還沒有南亞科的20奈米技術產品,屬於南亞科尚未對外公開的資
料,若遭競爭廠商取得相關內容,對手就可減少研發時的錯誤方向,縮短相關製程研發,
節省研發成本,並非可以輕易取得的資料,仍屬營業秘密保護標的。
竊密應徵辯稱「不會透露太多」
至於李男面試時講了些什麼,他供稱紫光的技術團隊問了他很多問題,而且問得很細,「
像是一些電路、半導體公式、障礙排除方式、南亞科公司半導體生產流程、成本分析等,
我覺得自己並未答得非常好」、「為使自己更專業,並提高被錄取的機會,我才會大量列
印機密檔案資料,增加日後前往紫光公司等新公司任職的籌碼,若真的應徵上,我可以就
我所瞭解的20奈米製程內容,跟對方說一下,但也不會透露太多」。
法官認定李男觸犯《營業秘密法》未經授權重製營業秘密罪,且意圖將相關資料在大陸地
區使用,不過,檢方雖指控李男2016年底曾到新竹竹北的紫光國芯公司,與技術團隊交談
2個多小時,隔年1月18日又到西安紫光公司面試,說明南亞科部門組織、團隊分工、生產
流程、現有產品與20奈米研發狀況等,可見他已將本案投影片資訊透露給紫光公司,但法
官認為李男雖去面試,但無法證明他將20奈米晶圓機密洩露給紫光,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
解,判他1年10月徒刑定讞。
https://reurl.cc/97971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