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kwindox (爆走小豪)》之銘言:
: 小弟在這家公司任職五年
: 我們公司在這月底合併至另外一家公司
: 因為要簽離職再入職
: 我們有要求主管要發公告延續年資
: 怕到時候年資重算
: 而在今天得到消息
: 明天老闆要宣布 取消我的主管職 並且取消職務加給
: 該怎麼辦……
: 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 3000-4000對我來說真的很重要
: 據說理由是 轉到新公司後 暫時無須帶人 減輕我的負擔 若以後有需要帶人 會再給予職
: 務加給
: 明天要宣佈了
: 求這位大佬們的幫幫我了
當加給的原因消失時,公司自然有權取消發放。
所以建議你舉證這筆錢跟你的職務無關,比如說用過去的薪資條或調薪通知證明職務加給跟職稱不是同時變動。
不然就是用調動五原則的第五條跟公司爭取,但不管是哪種方式,都可能要請第三方介入做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