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科技公司可以無故解雇勞工嗎

作者: Savart (Savart)   2019-11-01 22:18:54
看過勞基法法有相關規定
雇主欲資遣勞工,需有勞基法第11條所規定之情形:
歇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不可抗力暫時工作在一個月以上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時
但是如果說
公司就是有規定考績需要有人拿最差
需要被解雇
但是公司又很賺錢一直蓋新廠買機台
解雇老人僱用新人
這樣算合法嗎
科技業好像都是用這招~~
但是很少看到投訴上新聞
印象最深刻的是很久以前的台積大解雇
像最近面板廠一直慘賠虧損
就很好奇裡面勞工會面臨這樣的困境嗎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11-01 22:24:00
考績差通常就是11-5不過我覺得勞工申訴會勝訴,11-5沒那麼好認定,雇主還要舉證你真的沒能力
作者: m4vu0 (m4vu0)   2019-11-01 22:25:00
前幾天才去面板雙虎面研發而已 他們現在也還在找人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不清楚)   2019-11-01 22:44:00
11-5 並不是考績差就能使用使用11之5之前,要先幫你換部門資方使用11-5, 是最後手段但一般勞方都會被唬住
作者: bnb19009 (hellooo1)   2019-11-01 22:51:00
只要有給資遣費應該就可以隨便叫你走人了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11-01 22:58:00
有能力的會自己走 不用擔心他們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9-11-01 23:10:00
該給的有給 不用理由就能叫你走人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9-11-01 23:20:00
走得了就會走了,走不了被處理的自己也要知道自己斤兩難道要弄到跟雇主對簿公堂,再把履歷表灑到網路上喔?
作者: rihlwkin (590)   2019-11-01 23:55:00
給你錢叫你走 管你是不是末尾淘汰 是不是得罪主管 是不是主管眼中釘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9-11-02 00:23:00
可以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19-11-02 00:24:00
正確答案: 不行,但沒幾個敢跟公司玩的
作者: YSJ543 (勝利組的人生)   2019-11-02 00:26:00
不行啊 妳要提出足夠舉證
作者: A1pha ([αλφα])   2019-11-02 00:35:00
11-5 我們公司人資會這樣玩,在離職文件辦理的時候,會夾帶一張同意書,人資會用話術說得好像就是要簽這個,就是領資遣費的正常流程。同意書的內容就是,同意離職,包含日期跟資遣費用。這同意書的用意就是在於把勞工弄得好像先同意離職,事後反悔才來告,想影響法官心證。真的很可惡。不是資遣費有給就能叫你走。這是一個法治國家,凡事都有法條跟規則。只是勞工各個窩囊,不敢爭取自己的權益。資遣就要有理由,而理由就是要看是否合理。不符合勞基法規定的理由,就是違法資遣。4樓是對的。資遣是資方的最後手段,但是如果資方真的有做過許多努力之後,仍然認為你不適合資遣你,法官就會斟酌情形判斷是否資遣有理由。最後分享一句話「如果你連自己的權益都不會爭取,老闆要如何相信你能幫公司爭取權益?」勞工要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作者: frankliang (法克梁)   2019-11-02 00:55:00
某些推文真的呵呵 台灣勞工被看雖小不是沒原因很多知識都一知半解平常又不充實 被吃死死剛好有資遣費不代表就可以叫你走 只要是"非自願離職|
作者: rihlwkin (590)   2019-11-02 00:56:00
老闆要你滾你還要極力爭取然後老闆看你極力爭取樣子就心軟讓你繼續做?
作者: frankliang (法克梁)   2019-11-02 00:56:00
就能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 資方所有的理由都必須舉證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絕對不是隨口說說就可以 所以不管如何千萬別自己離職要資方資遣 有些資方想息事寧人會多給你一筆我朋友才跟某窮忙板廠敲一筆而已 主管叫他自己走他嗆他叫公司資遣我 人資約談 直接嗆要跟公司上法院輸贏 最後公司多給他一筆 你要是自己走什麼屁都沒還被看雖小
作者: rihlwkin (590)   2019-11-02 01:00:00
資遣非自願和自願通常自願都會鬧大,大多科技廠都是玩給你資遣費和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讓你拿補助,另外給你一張回聘單假設有外勞工作機會你願不願意回來薪水只有你原本半年平均薪資的一半
作者: frankliang (法克梁)   2019-11-02 01:00:00
他那個情況是可能打贏官司的 萬一贏了公司要賠新水輸了面子 那主管水準素質很差 自己的主觀不爽就叫人走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19-11-02 01:04: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律名言XD
作者: VictorLeon (QQ"￾ ￾N)   2019-11-02 01:19:00
公司沒虧損沒業務緊縮是不能任意資遣員工的 就算要以不適任為由 也要給予3-6個月的改善期 所以有些人資的"優退"其實就是把公司要多養你的這幾個月成本加一加整包給你叫你自願離職早點走…另外有個大絕叫上班地點調動 公司意思意思補助幾個月租金補貼就可以算有盡到義務 員工不接受調動就只能請公司資遣…
作者: joeandivy (twolinesworld)   2019-11-02 01:55:00
外商 早上告知你 下午叫你走
作者: LOVEEE5566 (台中劉時鎮)   2019-11-02 01:55:00
就用不適任敢你走就好 賭你們不懂勞基法賭你們不敢上訴不知道自己吃虧
作者: houjay (煞氣a傑)   2019-11-02 02:55:00
外商好像真的隨時可以要你滾,但該給的好像會給
作者: potential208 (水與風)   2019-11-02 03:11:00
外商在台灣隨便資遣也沒看到政府在管
作者: pujos (lks)   2019-11-02 04:39:00
有給錢走流程資遣是要鬧什麼??已經走到公司要你滾了那步,你打一打結果贏了,你還待得下去?這臉皮要有多厚...這才不是什麼懂不懂法的問題,哪個正常人會預知不了後面怎麼走啦當然如果爛得很徹底,出去找不到相等程度的,只能死巴著不走,當我沒說
作者: frankliang (法克梁)   2019-11-02 05:19:00
打官司才不是為了回去上班 是為了那段時間的薪水
作者: book2381   2019-11-02 08:24:00
都遇到業務緊縮這招呢,後來跳傳產就沒事了
作者: jaceda (白晝)   2019-11-02 08:27:00
之前被火本想打官司,但公司的確是一直虧損,打官司沒啥意義打了八成不會贏,就鼻子摸摸慢慢找,還好有錄取到不錯的
作者: a44883   2019-11-02 08:56:00
年底到了...
作者: bondlion (bondlion)   2019-11-02 09:10:00
484在說補習班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11-02 09:17:00
都在科技業混了,法規還是錢自己算一算,搞到像錢奴哥那樣,誰都救不了你
作者: wj1009 (wj1009)   2019-11-02 10:03:00
說真的真要搞你難嗎?你在工作每分每秒都是完美的嗎?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9-11-02 10:18:00
有解雇比較好..前公司會定很多規定來趕人走.老的趕不走
作者: clamperni (肥宅牛牛)   2019-11-02 10:20:00
可以
作者: squard (sun)   2019-11-02 10:34:00
面板廠虧損,員工也是等著像華映一樣資遣阿
作者: o760823 (鋒)   2019-11-02 10:35:00
金融海嘯時不是一堆嗎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9-11-02 11:09:00
這種公司你還要繼續待?
作者: A1pha ([αλφα])   2019-11-02 12:13:00
法律給你那樣的保障。在公司不能合法資遣你但是要你走的時候,要不要待是你自己的決定自己的權利。為什麼要把選擇的權利放棄掉,然後再抱怨資方總是佔盡便宜?不繼續待這種公司,也是等我找到下一份理想的工作我再走。這就是我的權利。為什麼我非得接受不合法的資遣?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9-11-02 13:00:00
行 該給的要給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9-11-02 13:02:00
有給錢就可以
作者: mathrew (Joey)   2019-11-02 13:08:00
有給錢就可以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9-11-02 13:12:00
會丫,他錢有給好給滿隨便安個名義就lay啦!真希望不要只有資遣學外商薪資也能學外商高月薪
作者: tanted (為何世界會那麼不單純)   2019-11-02 13:13:00
公司要你走就走 資遣費給足就好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9-11-02 13:49:00
蔡英文會叫你自己跟老闆講
作者: bain1020 (逼逼逼)   2019-11-02 15:05:00
好像在說台中某外商噢
作者: lazarus1121 (...)   2019-11-02 15:22:00
不能隨便資遣人阿不過如果真的要你走 有很多種方法能讓你自己走
作者: ENCOREH33456 (XM3)   2019-11-02 15:56:00
當然可以
作者: sharek (...)   2019-11-02 17:00:00
違法頂多賠小錢了事,員工哪來的本錢跟公司鬥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9-11-02 18:16:00
順便宣傳一下 2020年新上路的勞動事件法 大家有空關心勞資訴訟可以申請補助 訴訟期間還能申請暫時狀態處分算是很大的進步了
作者: jamesho8743 (加拿大好美)   2019-11-02 18:29:00
是要什麼保障? 死賴话賴的保障嗎? 該拿的錢拿一拿就趕快閃人了 待著是會加薪泥? 是有多弱沒辦法再找到更好的工作?一個公司就已經要炒你了別想說待著還能有什麼好日子過 還能有好薪水拿 時間就是金錢不懂嗎?
作者: RolfP (洛夫)   2019-11-03 10:51:00
不行
作者: hsuan1980 (黑澤光)   2019-11-04 10:20:00
現實是有給資遣費就能叫你滾。法院很多案例。
作者: jason121 (Steve)   2019-11-10 14:45:00
重點是該拿的記得要跟公司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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