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我身邊某朋友的事例(112台大電機和台大法律雙學士學位 + 台大電子所畢業)。
應屆考上司法檢察官,又同時考上研究所的人,且拿了雙學位(電機+法律),原本抉擇於
要去科技業還是檢察官,後來還是選擇了檢察官,暑假有到聯發科實習,但他覺得大多是
很乏味的事情,交友層面不是很廣,且薪水漲幅沒有像以前那麼大,持續縮減中,再加上
聯發科的員工人數也越來越多,趨近飽和,每個人自然分到的薪水也就不多,要升到一定
職等也很困難,不穩定因素太多。包刮台GG也是一樣,很多科技業就是
相較於司法官,交友接觸層面廣,例如 : 經濟犯罪時一定會跟財務人士來往,一定從中
可以知道很多訊息還有知道什麼方面的優惠,而且薪水一進去一個月10萬起跳,也不用說
要擔心受經濟景氣影響而導致薪水縮減,又有司法官宿舍可以住,不用擔心租屋問題,且
司法官也是所有公務人員地位最高的,有面子,而且最近也放鬆對於只有法律系可以考司
法官的資格,只要有修一些科目學分(可利用在職專班),就可以考司法官三等。
以長遠未來討論一下科技業和司法官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