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調薪基本工資發現其實在科技業的人根本完全沒有加薪
因為科技業的員工基本上都高於基本工資至少幾千元
在公司登記中有所謂的登記產業類別
而工會也有產業類別,員工職缺也有產業類別
如果能把三者聯動,政府是不是可以不用再插手基本工資的談判?
目前基本工資的勞方、資方代表幾乎是全產業通包了
談判力量根本是不足的
若各行各業改由各產業工會與各產業資方代表談判,是否能改善這個問題?
比如電資工會與科技業大佬談判結果屬於工程師類別的職務起薪必需為 35K 以上
同時若基本工資有調整時就必需再議電資工程師起薪
然後此條款只限制有工會成員身份的工程師
(比照航空業,有加入工會的才享有工會談判出來的福利)
藉此才能讓更多工程師加入電資工會,工會才有更多力量與資方談判
不知道若立法這樣改的話能提升基層助理工程師薪水嗎?
還是會因為助工薪水增加導致公司減聘助工或者高級工程師的薪水要稀釋填補助工漲薪?
或者公司初期可能知道你有工會身份就不聘用你....除非全台灣多數工程師都加入工會
但至少各產業工會可以提出自己的基本工資
用來對抗底層工程師既受不到基本工資上漲好處卻要接受基本工資上漲後物價上漲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