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老闆譙三字經 北市勞動局:可自行離職

作者: shotholisi (☑北爛工程師)   2018-08-22 20:30:49
呵呵!力成竹科廠某電鍍leader表示......我不是老闆!!!^^
瞄的咧!這時候不是老闆,平時晨會上講話還比老闆大聲!!
老闆沒意見的事情,在那邊毛一堆!!
某個被電鍍leader在竹科廠二樓電鍍產線罵過三字經的前同事,你可以吉他看看^^
去年4月底,電話中被他罵過三字經、五字經,不知道可不可以吉他。(還好手機有錄音)
值班手機有擴音鍵....他好像都不知道....罵到出神了!被我全程手機錄音都不知道!
被老闆譙三字經 北市勞動局:可自行離職並要資遣費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2/1415218
(更新:新增影片)
不少民眾都碰過職場霸凌,有民眾向《蘋果》爆料表示,自己在一家健身中心上班,因店
內長期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某天他試圖找店經理「討論」,沒想到對方卻認為他「毛很
多」,最後在所有同事面前辱罵他三字經,讓他憤而離職。勞動局表示,若雇主有暴行或
重大侮辱,勞工可自行終止契約請領資遣費,至於人身攻擊部分只能尋求法律途徑來處理

該民眾表示,自己每天早上11點上班,卻被主管要求晚間8點就要提早打卡,然後繼續留
下來工作到晚上12點。他詢問主管經理時,竟然被對方說「你毛很多」,接著還大聲罵他
三字經。
勞動局表示,若勞工向勞動局進行檢舉將進行稽查,一旦查獲雇主出勤記錄沒有備置,可
依《勞基法》30條之5規定裁罰9到45萬元,若是有打卡紀錄,但被發現記載不實,可依30
條之6 規定,裁罰2到100萬元。
至於遭雇主辱罵一事,勞動局說員工必須舉證,若同事願意出面證明的話,可依《勞基法
》第14條,因雇主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等行為自行終止契約,並要求雇主給予資遣費,
但這是有關勞動權益部分,但人身攻擊部分只能透過法律來處理。(陳思豪/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7:00
更新時間:11:58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18-08-22 20:37:00
早上11點上班 晚間8點提早打卡是啥毀
作者: vinsanity25 (vc)   2018-08-22 21:04:00
就是從早上工作到半夜12點。但只算到8點的錢
作者: badbadook ( 嗨浪)   2018-08-22 21:42:00
還蠻屌的
作者: mopepe5566 (摸屁屁)   2018-08-22 21:58:00
找身上有畫圖的朋友,等他下班跟到沒監視器的地方,跟他聊聊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8-08-22 22:29:00
海邊日常
作者: ybw   2018-08-23 07:53:00
帶幾包煙跟檳榔去附近的宮廟找阿弟啊!還要我教嗎?小朋友很快就幫你解決了!
作者: IceSword (中肯哥)   2018-08-23 10:22:00
空心蔡&賴功德:員工自己要和老闆講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8-23 10:46:00
賴香伶應該跟樓上兩位長官不太一樣
作者: oherman (qq)   2018-08-23 10:47:00
資遣不是被動行為嗎?可以主動要求?
作者: ricked (.......)   2018-08-23 13:06:00
都離職了還在說 真的是看不懂
作者: mcmanan   2018-08-23 13:35:00
北市勞動局有代表勞動部嗎? 會不會被切割?
作者: HAHA (HAHA)   2018-08-23 21:41:00
真的假的...最近才想投力成的設備職缺,請問有什麼消息嗎!有內幕再麻煩站內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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