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7-12-16 18:49:14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DFZj3p ]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勞基法修法為中小企業?用數據來驗證
時間: Sat Dec 16 18:43:53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整理出來勞工局的資料
裡面圖表很多只引結論 關心的鄉民幫分享到臉書上吧:
簡單說就是慣老闆不想給加班費啦
一、大型企業的違法態樣較集中,中小企業違法項目較多較分散。
二、超時加班主要是大型企業的問題,中小企業更多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
三、置備資料的項目如出勤紀錄、工資清冊,中小企業違法比例顯然高於大型企業,顯示
中小企業的遵法能力比不上大企業。
行政院為修法辯護的一貫說詞是為了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勞工為了增加收入而想加班、
雇主為趕訂單也不得不讓勞工加班。但從違法項目的統計來看,中小企業的主要問題顯然
是沒給加班費,而不是加班時數不夠用。本次修法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更多是為大企業解
套,而非幫助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勞工來說,更需要擔心的是領不到法定加班費,而非
想加班卻沒機會。
況且從中小企業的違法態樣觀之,中小企業比起大企業,更欠缺遵循法律所需要的專業人
員與知識,才會在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部分也未完善。政府如果真心要解決中小企業的
問題,應該把重點放在輔導與協助其落實法律,而非一昧推動修法。
最後我們要強調,本次修法過程中,行政院及執政黨的論述中,充斥著主觀臆測,唯一有
統計數據的勞動部評估報告,則幾乎看不出修法的重要性。本文引用的統計資料,或許仍
不夠全面,論證上也還有需要加強之處。但擁有最多資訊的政府,卻不主動提出論述說服
人民,僅以少數人意志就要強行修法,我們實在無法接受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TUEEIT/
FB內容:
今年再修勞基法,行政院不斷宣稱是因為中小企業雇主及勞工有加班需求,不得不放寬勞
基法規定。然而實際上中小企業勞資關係面臨的主要問題為何?除了部分個案說法外,是
否存在較為客觀的評估方式?我們用工程師們的技術能力來驗證這個說法。
對於原始資料與程式原始碼有興趣的,可以參考我們官網的文章: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71215
※ 臉書爆卦請用FB當標題,並附上20繁體中文說明卦點,違者水桶一個月。
※ 注意!濫用FB爆卦視同鬧板文處理。
※ 記得要附上來源網址。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12-16 18:45:00
本來就是因為不想多請人不想多給加班費才有這次修法
作者: maybecry (沒比)   2016-12-16 18:46:00
作者: hsnumax (^_^)   2016-12-16 18:47:00
推電資工會這篇說的應該是放寬加班時數是為了大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主要是為了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12-16 18:48:00
作者: edison0206   2017-12-16 19:03:00
只要加班費照實給,老闆一定不敢一直要你加班,只是政府根本不敢立法跟罰錢
作者: cosmm   2017-12-16 19:17:00
不壓榨勞工沒辦法發展產業(豪宅名車產業)按到噓了補一個
作者: gametv (期待著今天)   2017-12-16 22:42:00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12-17 00:09:00
簡單的說,勞工就是想要偷懶摸魚又想領高薪啊,廢話簡單說的,九成都是垃圾屁話。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7-12-17 01:13:00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7-12-17 01:22:00
作者: myandydesk (算算)   2017-12-17 07:57:00
姚:要做賺錢市長。(那麼蔡是要做賺錢總統嗎?)
作者: FK56 (幹56)   2017-12-17 21:15:00
其實加班費照給老闆還是賺,請一個員工的成本是薪水的1.6倍,現在加班費才1.33,當然是要4個員工加班兩小時,就多一個人的勞動時數,1.33跟1.6真的87都知道選那個,早就說台灣一堆過時的法律,立法院又養一堆米蟲,台灣的勞權真的死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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