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Garmin的二三事

作者: NTUBIGGG (台大G)   2017-12-12 20:50:53
好吧~ 只好來回一下了
首先我建議你如果要養帳號就不要在同一個版發文
例如你的本尊magic704226
本來其實還蠻可憐你的
畢竟才剛進來不到半年
而且你發這篇文的用意感覺不出來是要討拍還是要黑公司
但問了一下你們team的狀況
其他很多人之前都是寫android
而且有問題本來就是大家互相幫忙
但你自己埋頭苦幹不發問
造成專案delay才會讓你們主管開啟PIP
這部分你自己以後的工作可能也要注意一下
接下來就是其實大部分的人只要超過6:30走人都會報加班
畢竟加班費免稅阿XDD
不知道你哪來的權限去查到都沒人報加班
自己瞎猜又要來版上分享就只好等著被打臉囉~
新人沒得報不代表其他人不報阿XDD
演場會搖滾區競標這部分真的就...哀
公司的錯誤政策阿...
以上
※ 引述《Nippey (射手座)》之銘言:
: 進去前
: Offer是保18(保18是hr口頭跟我講,不知道是否所有的Team),五年經驗70k
: 原本以為真的是
: 正常上下班
: 有加班費
:
作者: will501 (洛基)   2017-12-12 20:52:00
推實話
作者: NTUBIGGG (台大G)   2017-12-12 20:52:00
ppt.cc/fLGGVx忘了他本尊的po文
作者: humorforever (~~悠閒過人生~~)   2017-12-12 21:07:00
所以主管原本有要一步一步帶原原Po就是囉?
作者: fivetobacco (春天來了)   2017-12-12 21:09:00
這...
作者: kevin620 (step)   2017-12-12 21:09:00
五年經驗?
作者: lammin (死魚)   2017-12-12 21:10:00
如果是分身的話 難怪看文章有很濃的既視感 原來是同一個還想說Garmin啥時變這樣
作者: gn01071046 (gogobrother)   2017-12-12 21:11:00
先測風向
作者: Biatch5566 (碧雅曲56)   2017-12-12 21:14:00
也還好吧 看起來他說的也沒什麼出入啊
作者: merage (喵拉機)   2017-12-12 21:22:00
難怪有即視感,原來是開分身啊. 看一下經歷第一份也是半年就走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12-12 21:37:00
這.... 主管看起來人很不錯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7-12-12 21:46:00
其實他沒要養帳號吧~不然媒人會這樣發的吧XD
作者: shadowppt (硬頸客家人)   2017-12-12 21:51:00
所以新人沒得報不過搖滾區競標真的蠻酷的XD
作者: petitbleu (*大捲兒*)   2017-12-12 21:53:00
所以新人沒得報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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