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inance/20171026/1229159/
原文:
【高通報復片】陸行之:台灣應硬起來 是他要靠我們
高通之前被台灣公平會罰234億元天價,外傳,高通將暫停與工研院研發5G以表達不滿
,前資深外資半導體分析師、產業觀察家陸行之在臉書發文表示,台灣只能被欺負?暫停
5G小型基地台研發合作案天就會塌下來嗎?請政府三思,是高通想要利用台灣製造能力來
拓展其非主流5G small cell,利用政府/台灣廠的脆弱來收取4G/5G龐大權利金(這些被欺
負的廠商到現在都不敢公開發聲),還是台灣需要高通?
陸行之說,大家都很想知道高通跟工研院在做何種5G研發,會對台灣未來有這麼重大
的利益,有利到讓經濟部和立委對公平會施壓,想把公平會的裁罰及反壟斷改進案做掉。
是5G手機晶片 (baseband/modem)的共同研發嗎?對不起,別傻了,現在連美國英特爾、
蘋果、韓國三星、中國華為、台灣聯發科都拿不到競爭者彼此的非標準必要專利,每家都
有自己的進度,高通不可能跟工研院合作5G手機晶片研發。
是5G大型基地台(base station) 的共同研發嗎?對不起,這個市場規模每年高達
1000億美元以上,主要是Ericsson、Nokia、華為在主導,高通根本排不上,也沒有足夠的
技術來幫台灣。
是5G小型基地台(small cell)的共同研發嗎?是的,因為是補足大型基地台無法覆蓋
的區域,預估全球這個利基市場規模每年小於20億美元以下,獨立擁有小型基地台技術,
不具大型基地台技術如何能提供各國電信公司統包服務?為了台灣小的沒競爭力的網通廠
創造機會,而為此把公平會案子做掉的損失,何者為大呢?
他說,假設全球5G鋪設要花五年時間,台灣網通廠要幫高通做馬前卒推廣高通的非主
流科技(是高通想利用台灣的製造能力幫它搶市場),搶下100%小型基地台市場(這是不可能
的,因為還有其他技術和供應商),市場估值有50億美元,但要扣掉至少3-5%的FOB price
要付給高通的技術授權金。
(一次性罰金7.73億美元罰金)+(未來十年近200~300億美元3/4/5G/6G權利金降低一半
的機會)+(移除台灣手機/自駕車/未來所有4G/5G聯網裝置品牌廠的成本弱勢,因要付權利
金比率超過中國和韓國廠約50%)+(修改高通不公平競爭契約的機會)+(標準必要專利技術
的合理授權)+(因主要權利金是幫水果和其他手機大廠代付,我們應該跟水果/美國科技業
/美歐公平會站在同一陣線,以免扯水果後腿,形成不當判例,間接造成水果敗訴而轉單更
大損失)。整體潛在影響至少超過300億美元。
為了不可能全數拿到的50億美元小利來犧牲300億美元大利?您會選哪個呢?請專家們
多多提供意見。
最後請經濟部扮個白臉給高通看,台灣要的是與高通公平的合作機會,水果佔台灣科
技及半導體產業總體營收應有25-30%,高通佔台灣半導體產業總體應收應不到10%,佔其他
科技產業幾乎是零,佔手機組裝業像鴻海、宏達電、華碩是-2 至-3%(因為要付權利金給高
通),對聯發科營收的負面影響是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