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DAEB (std)
2017-07-03 12:20:02各位好~
小弟目前在此公司的工作時間為3個月~1年,
依照勞基法離職要提早10天通知。
小弟是6/30提離職。
上週找HR談過後,HR說可以讓我7/7就走,因此我的離職單上面的離職日為7/7,HR已簽核。
但目前卡在部門主管不同意。
我的問題是,HR跟我說可以走的日期離提離職日不到10天,
若最後主管真的不同意我離職,我可以:
1. 照原本說好的7/7離職。
2. 提離職之日期往後第10天即可離職(7/10)。
3. 重新申請離職單,再等十天後離職。
麻煩各位了,謝謝~
6/30 起算10天 主管不同意他家的事頂多你有留好通知離職的信就夠了
馬上把7/10請事假 反正原本7/7離職之後也沒薪水
作者:
mqqm ( )
2017-07-03 12:42:00其實離職時間是勞資雙方談好,不一定要有10日,HR都同意所以..根本就不需要10日,爽的話,明天就可走了但勞方有權要求你要10日
作者:
GDAEB (std)
2017-07-03 12:48:00只是怕說公司方面只有HR同意提前走,這樣會不會有問題。
作者:
Gyin (Gyin)
2017-07-03 12:50:00就7/10再走阿...XD 賺個六日薪水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7-07-03 12:58:00主管有什麼權力可以不同意??你離職只需要 "告知" 公司 並不需要 他"同意"既然HR己經簽核了你的離職日期 就代表公司己經收受HR是代表公司同意你的離職申請和條件
作者:
GDAEB (std)
2017-07-03 13:13:0010日的話是"告知"離職,這比較沒問題。但如果提前就要勞資合意,因為離職單上除了HR之外也要主管簽核,因此不知道只有HR同意提前的話算不算合意。
作者:
FcuKobe (逢甲狗鼻)
2017-07-03 14:15:00人資會說你流程未跑完 不給你離職證明 有經驗
作者: imlin1117 (雅痞公爵) 2017-07-03 20:54:00
快走吧
作者:
wzmildf (æˆ‘ä¸æ˜¯è˜¿èŽ‰æŽ§)
2017-07-03 21:45:00公司不給離職證明也沒差 可以去勞工局要求協助開立...
作者:
sky007 (Skywalker007)
2017-07-04 08:32:00相信你跟主管之間一定有某種問題建議好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