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接案, 然後也有去公司打工,
用計時的, 所以我都事情做完就走,
反正我事情做完了, 公司不用多付錢也比較爽, 我也不用覺得對不起公司
以前在大公司, 有時候主管要你想一個問題, 也只是做個樣子坐在那邊好像在想
其實自己也知道是在idle, 然後要裝模作樣地假裝在想,
或是演戲, 一開始還會戰戰兢兢, 久了就很不想演
好像其實去工作根本不是去做事情, 都是在想如何讓你的老闆滿意你
現在這樣的形態, 我發現一天五六個小時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公司不大, 有問題也直接討論,
可是以前主管好像就喜歡讓你想很久, 或是就是找個事情給你想
感覺坐在那邊idle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
一天五六個小時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程式也可以寫不少
為什麼大家不要一天工作個五六個小時, 其他時間回家不是更好,
大家在那邊裝模作樣的意義是什麼?
有時候比較忙會做到10個小時還可以接受, 但是我想那不應該是常態性
搞得很累效率也不會比較好, 一天真的很認真根本五六個小時產出就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