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1-02 03:03:18※ 引述《cka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68IsYJ ]
: 作者: cka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砍國假吵不停 郭芳煜:96%勞工不受修法
: 時間: Tue Nov 1 20:04:03 2016
: 簡單講
: 三種人
: 1.35%勞動條件比較沒那麼好的勞工, 在這個修法過後一年少工作六天,
: 2.61%勞動條件一般的員工 在這個修法過後 工作條件跟本來一樣,
: 3.4% 勞動條件比較好的大公司的員工,假設他可以維持不變,周休二日再加上補放七天,
這種比例根本就是騙人的
1.這邊的勞動條件是拿「去年」的兩週84小時比, 而不是拿今年的一週40小時比
用今年的一週40小時算的話, 這次再修法應該九成都比現在差
怎麼不乾脆拿十幾年前的工時比, 然後說100%都比十幾年前好?
2.這裡的工作天數, 是用每兩週少上4小時換算成每年少上104小時=13天
再用13天減去7天國定假日, 得到少上六天班的結論
可是很多屬於第二類情況的科技業員工, 以前是上每日8.5小時的班
每天零碎的半小時, 怎麼能合併起來抵掉七天假?
如果可以這樣合併互抵的話, 那我要選每天工作九小時, 再多給我十天假
多出的工時我願意送給公司, 可以嗎?
上過班的大家都很清楚, 下班時間到也很難馬上走
把手上工作做個結束, 很容易就超過九小時
這種每天無感的零碎時間, 換你實實在在的七天假, 竟然宣稱沒有影響?
http://www.tueeit.org.tw/announce/20151211
電電工會去年有調查過電子業有彈休的公司
有幾百家公司有彈休, 而且很多是幾千人甚至幾萬人規模的公司
這裡頭應該大部分都是像我說的, 實際權益有損害, 卻被歸入沒有影響的第二類
這也是電電工會這次反應特別大的原因
: 本來的修法沒有規定到3,
: 所以把1往上拉,
: 把3往下拉
: 所以他就算說要照顧勞工, 一定有人被影響到 800萬勞工的4%也有32萬人
: 光是32萬人起來跳腳,社會就動盪不安了
: 看看太陽花才幾個人國民黨就因此下台了
: 假設他可以做到2,3不變,把1拉高, 這樣實質上也算是照顧到那35%的勞工,
: 為何民進黨無法也不願意把1,2都拉成3
: 3這些大公司的前提是 他的確是賺錢的,毛利率也較高
: 他可以提供這些條件給員工,當然他對員工的能力要求也較高
: 今天要一口氣把1,2都拉成3, 那當然是對全體勞工最好最完美的情況
: 但1跟2的中小企業會倒一片的,因為他們就是實際上賺比較少
: 我本來也是超火大砍七天假,但是如果能早點把話說清楚
: 不要用似是而非的理由 說甚麼要跟公務員一致這種爛理由
: 大家還不會那麼火
: 總之如果是這樣看起來 的確勞動條件最差的35%有被照顧到,改善勞動條件
: 800萬x35%也有 256萬人
: 另外的五百多萬人維持現狀,
: 早點講清楚就好了 前面出來解釋的根本是提油救火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1-02 03:22:00推
作者:
mike73 (mike)
2016-11-02 03:37:00推
作者:
jopyt (追逐藍天)
2016-11-02 06:12:00推
作者:
freez 2016-11-02 06:34:00推
作者:
yibeen (似水疑冰)
2016-11-02 06:39:00只能含淚推了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廣)
2016-11-02 06:55:00以下繼續開放砍七天假護航
作者: castorhome (..........) 2016-11-02 07:11:00
跟拿雜魚包想換你ACE有87%像 聽到就直接掛電話了
作者: bab7171 2016-11-02 07:12:00
就是要割闌尾
作者: realqq 2016-11-02 07:17:00
推
作者:
cavabien (哈雷路亞.嗆司)
2016-11-02 07:26:00推
作者:
fukuzazw (Verdasco)
2016-11-02 07:38:00推
作者: bqbq (Dolphin) 2016-11-02 07:43:00
推,資進黨不想面對質疑
作者: ten9di9 (??) 2016-11-02 08:00:00
推
作者:
jakkx (風藍)
2016-11-02 08:07:00只能推了。
作者:
ArgoNaut (Work Smart)
2016-11-02 08:08:00假正義 真詐騙
作者:
abring 2016-11-02 08:10:00你每日8.5hr,一週就超過40hr,難道不知可跟顧主要補償?
作者: strawberrynn (berry) 2016-11-02 08:13:00
樓上,你跟老闆要,首先他要你列出工作清單跟每一項工作的時間然後在質疑你效率不好
作者:
abring 2016-11-02 08:14:00每日工時是公司定的,跟工作效率無關當法規42-->40,公司就該提早下班,或換補休給你
作者: coollfd (Qoo..) 2016-11-02 08:28:00
推啦,祭央乂不倒,勞工不會好
作者:
COCOCCC (COCOCCC)
2016-11-02 08:35:00推
某樓真的都這麼勇猛跟老闆抗爭?另外為何一副反對大家對政府抗議發聲 竟然這麼勇猛的話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11-02 08:41:00今年的狀況是修法沒完成才變40工時+19天假,你的說法更印證了,不快把修法完成,明年要修就更難了本來這修法和週休二日的人就無關,原公司要優於勞基法也,修法完要不優於勞基法,本來就不是勞基法管的著的勞基法處理的是最低標準,主要是要改善雙周84工時的人
作者: realqq 2016-11-02 08:50:00
請教,公司如果周工時40小時,上下班時間一樣,可是中午休息時間拉長半小時,有違法嗎?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11-02 08:50:00換補休給你?這真的是象牙塔的大學生阿...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11-02 08:57:00電電工會若入會的人數夠,就跟公司談假日和彈休不低於現
作者:
yannkea (小毛)
2016-11-02 08:58:00推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11-02 08:59:00狀123天,有工會去談應該不難,勞基法不是處理優於勞基法的條件的公司
作者: ten9di9 (??) 2016-11-02 09:04:00
政府跟華航工會談的都不能確實執行了,還要電電工會跟不同公司談…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11-02 09:21:00華航123天,應該是有執行,至於個別影響,多七天假及周休
作者:
abring 2016-11-02 09:21:00公司若因法規修改而延長午休應該可以檢舉吧
作者:
Francix (Hypnagogic)
2016-11-02 09:22:00二日,對時薪制的員工,也許是多休息,但確是減薪,有些人也是覺得反而是負面的
作者:
smashup (ginger)
2016-11-02 09:41:00推
作者: Ericfox (終將過去) 2016-11-02 09:46:00
推
作者:
TpBp (尊)
2016-11-02 10:09:00所有東西都是假的,只有黑箱砍你7天假是真的......
作者:
creaton (Mr.艾爾默)
2016-11-02 10:21:00推 一看就知道圖利資方的方案從以前到現在 台灣只保資方 勞方吃屎
作者: bojan0701 (1111) 2016-11-02 10:23:00
即使砍到1周30小時,還是會有午休漏洞...即使給七天假,還是會有"員工"自願加班...怎麼改都一樣...重點是,勞工意識加強,公司福利不好,就抗爭,或是換工作就等各家公司行事曆公布,看看哪些科技公司趁機拿掉福利剩下的就是你可以跳的公司...
作者: ten9di9 (??) 2016-11-02 10:40:00
一直說公司爛可以跳,結果跳去展訊華為又競業禁止,政府欺負勞工就夠了
作者:
abring 2016-11-02 10:47:00怎看到有人自己奴不敢下班又不敢檢舉,只會怨嘆政府
作者:
jasslin (土木=>電子=>???)
2016-11-02 11:13:00推思慮清楚~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6-11-02 11:15:00拿掉國定假日就是少假 跟福利有什麼關係 你特休沒少阿XD再好的公司 砍掉7天國定假日他會多補7天假給你?
作者: realqq 2016-11-02 11:30:00
請問abring~公司延長午休時間~違法勞基法那條可以去檢舉?不要空口說白話~我找不到要檢舉什麼~上下班時間不變的情況下~就是被砍7天假~就算中午多休息半小時有何用? 也不要扯什麼換公司~原本好好的工作~被政府搞到砍7天假~竟然是叫勞工換工作~是勞工的錯嗎? 公司按照法規來~公司也沒錯吧? 所以問題就出在政府~然後這樣要被罵奴?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6-11-02 11:43:00當時法律還沒過 如果真的過了我們可以看看台積電是不是能夠繼續引領風潮 以勞工的角度當然希望可以囉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11-02 11:46:00GG應該還是會給啦我猜,不過多數公司是對員工的要求比照GG但給員工的福利就...
作者:
dogalan (Emotion)
2016-11-02 11:49:00對 我意思是當時這個行政命令是有爭議的 但如果勞基法明定了這7天國定假日不用放假 公司還能夠以其他的名義讓勞工保留住這7天假的話 才能稱得上公司"福利" 因為是額外給
作者:
hb0922 (ㄚ阿)
2016-11-02 12:15:00推
作者:
freez 2016-11-02 12:47:00現在就是單週40+ 19天假 修的方案比現行差 到底有什麼好
作者:
bndan (seed)
2016-11-02 14:01:00第一篇最大的問題就是把科技業行之有年的舊制7天 鎖成4%...所以造成1例1休改完 科技業少7天假 每天明目工時提早0.5...
加班有精算到分嗎,印象中沒有每天加半小時的加班費,勞基法怎麼訂的?
作者:
marderly (AMeiZING!!)
2016-11-02 15:54:00推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6-11-02 16:04:00
推
本來就是拿去年的來比,要拿今年初通過的來比也可以,就是單週40工時,少七天假,只有一例,有比較好?
作者:
stone99 (我可以不要說嗎~)
2016-11-02 17:53:0084—>40也是國民黨談的,關民進黨何事蔡承諾時是單週40工時實施後+自己恢復的7天,砍假就砍假支票是自己開的,把支票收回去也是自己要面對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6-11-02 18:32:00奇怪了為什麼有人就是不肯拿「現在」比? 現在就是40小時+有七天假啦 有沒有比較好?
作者:
freez 2016-11-02 19:11:00誰跟你現在單週40 砍七天 明明就是單週40+7天假續放
作者: duck7229 2016-11-02 20:35:00
罷免法真的該好好改改了 把一些黨意立委淘汰掉
作者: veniesbetty (這就是人生阿) 2016-11-02 20:41:00
推
我想問哪種公司之前有放 上市公司?還是要喊得出名號的?
作者:
IanLi (IanLi)
2016-11-02 21:39:00每天上班送公司一小時 就先送給公司約一個半月的紅包你看看公司賺多大
去要求工作減量只會被daliy review喔 >.*
推~今年法還沒過遇到平日薪資2倍、遇六日補假給員工立法過後公司啥都不會給你~上班工時也不會縮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