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工作量多到很煩...倦怠感如何減輕

作者: eb5137d (eb5137b)   2016-10-23 14:40:15
※ 引述《damm (Anubis)》之銘言:
: 在本版耕耘那麼久,其實我個人是覺得出來分享N+幾的人變多,
: 都已經是很遠大的進步了。
: 而大部份在那邊吵N值有沒有曝光的人,個人都覺得反而比較像
: 是在師心自用,因為那樣可以增加的就是對公司談薪水談判時的
: 資訊真相而已。
: 其實以一個大公司而言,我指大部份人想去的有錢大公司,你可
: 以談到的薪資範圍都很固定,N值的真相是什麼,反而必要性不是
: 那麼的高。
: 如果N值曝光,在台灣會被告是環境的現實,那麼在對分享N+幾的
: 人大吼小峱峱不敢現真值的情形下,只會減少願意分享的人數而以。
: 勞資環境不對等的改善,不是在那邊大吼n值要曝光就可以結束的。
: 比如說勞資談判中的七天假,還有周休二日,你沒有辦法說服代表
: 民意的政府這是天賦人權,這是為了什麼? 這很實質的說明台灣在
: 國際的競爭力就是要靠大量的無形人力去加值而已。
: 個人給的建議如下,你要走出你的工廠去加入工會,個人覺得電資
: 工會目前看起來是做了很多事,可以初步先去加入他們,不用先急
: 著成立企業工會。你們在那邊大喊逼著N值要曝光,我在這邊看著
: 他們的會員數有沒有增加就知道這件事有沒有可能。去裡面參與討
: 論,凝聚共識,團結對每個動作一步一步動員,才有改善環境的曙
: 光。
: 再來是對電資工會的建議,壯大期間慎防滲透。
: 如果大量無形不列入計算的人力算是台灣的國際成本,那麼努力把
: 自己打造成「更便宜」、「精美」、「有品質」的人力,就是大家
: 努力該發展的方向。我個人也很喜歡這樣的人,否則成本實在不低
: 。
看到「工會」這兩個字想到之前思考過的一個議題和觀察到的一些現象。
就改善勞方的bargaining power而言,其實工會不見得是最有效的手段。
工會能夠發揮政治影響力從而得到保障的往往只有無競爭壓力的大企業或國營事業的員工。
而大多數人任職的中小企業,除非是市場的壟斷者,
在商業的競爭下,外有同業廠商的競爭,內有員工的內部競爭,中間還有消費者或
客戶的壓力,消費者選擇下而生存下來的公司很容易會剩下所謂慣老闆公司。
拿工時這件事來說好了,不敢早走究竟全是大老闆一聲令下,用高壓電網圍住不讓你走,
還是員工之間為了績效分紅在競爭誰比較晚走? 或是怕被其他勞工閒話,
所以不敢第一個走,在撐誰先忍不住而去當第一個出頭鳥?
所以之前有人半開玩笑提到要重罰超時加班的員工,而不是老闆,
這就像同業廠商削價競爭殺到見血,去懲罰貪小便宜挑最低價的消費者,
而放任賣方繼續殺價競爭,結果就是,會有特別聰明的勞工,搶著幫老闆想辦法
規避勞基法還是什麼XX法,勞檢也一樣。信不信最後這些聰明的勞工還會
絞盡腦汁跟公司一起做假資料演戲給勞檢員看。
而這倒不用扯什麼奴性問題,而是做生意難免要巴結一點。老闆對客戶低聲下氣搶訂單,
跟勞工求績效升遷是同一個道理。雖然奴性確實是有的(笑)。
就是生存之道的一種罷了。
回到bargaining power,對於專業技術的工作者而言,
以專業背景為訴求的同業「公會」,可能會比「工會」發揮更多的影響力。
例如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醫師公會等等,是叫做「公會」而非「工」會。
工會與同業公會的差異,除了英文翻譯不同(union vs guild)之外,
工會的成員往往限於單一的企業,也綁定該企業,除了管理層不加入工會,
一家公司各種不同職務專業的通通摻在一起,線上作業員與內勤小妹都可以同一家工會。
而以同業公會來說,首先加入者必須要是該領域的專業人士,
嚴格一點的還有進入門檻,推薦人等等。
違反專業倫理或者破壞同業的行情等等還可能會被開除。
而同業公會也沒有必然綁定公司或職位。這反倒有利於資訊流通與人脈的建立。
哪家公司評價好,哪個慣老闆或慣同業應該要抵制,也都可以交流。
隨著內部成員的素質控管與專業實力建立起名聲,真bargaining power才會形成。
甚至可以成為高階專業人才推薦或諮詢的管道。
簡單結論:
如果要改善技術工作的環境和專業價值,建立一個
有專業素質與職業倫理為門檻的同業公會,比起人海戰術,可能更能發揮影響力。
P.S.
1. 以上提到的工會是「一般而言」,不是在描述那個電資工會,畢竟也不符合
文中所述的幾個點。
2. 對有能力挑公司高等級的工程師來說,這大概也不是那麼迫切的問題,不爽跳槽就好了。
3. 我對於「公會」這個提議倒也不是那麼有信心,也許是錯的。
但是對於修一堆勞基法之後,還是會有勞工主動幫雇主鑽漏洞這點,
倒是蠻有信心的 xD。
這一點我看靠法律很難解決,如果跟經濟學(aka money)對著幹的話。
4. 編輯修改打錯字 的->與
作者: damm (Anubis)   2016-10-23 17:54:00
恩,我自己就在某公會裡面,所以你講的只反應出一個事實。先了解公會再來說話吧光一個醫生勞資身分混淆的問題,就夠你的論述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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