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yskagirl (wyskagirl)
2016-01-13 10:46:43罵部屬頭腦裝屎 竹科經理判賠5萬
來源 http://goo.gl/4ax2px
竹科傳職場霸凌!南茂科技陳姓經理因不滿侯姓助理工程師的工作表現,開會時當場辱罵
「你們這些笨腦沒用」、「他那個頭腦真的的確是裝屎」,事後侯男身心俱疲罹患憂鬱症
,求去後無法再回職場,提告訴請陳姓經理賠償一百八十萬元,新竹地院判賠五萬元。
南茂前助理工程師 罹患憂鬱症離職
侯男說,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起任職南茂科技設備課助理工程師,負責積體電路探測、測
試設備保養,期間主管陳姓經理強求他做非分內工作,若不從或未能滿足要求,即人身侮
辱、人身攻擊及恐嚇。
侯男說,他負責紫外線機台時,因人力短缺,陳男要他無須實際測試,只須依據陳的指示
填寫紀錄即可,然此屬違反公司規定,侯男不願配合,陳男竟於一○三年九月會議上當場
辱罵他「頭腦裝屎」。
陳男還要求侯男額外管理外勞,並承擔外勞工作成敗責任,部門人力吃緊時,陳男竟下達
機台內探針清潔片無須清潔,事後因外勞語言能力有問題導致機台出現狀況,陳男於一○
三年十二月卅日會議當場恫嚇侯男「你會死得很慘」。
由於常遭言語羞辱,導致侯男身心俱疲,因而產生心悸、睡眠障礙及頭痛等症狀,並罹患
憂鬱症,須到醫院治療,無法繼續任職。去年二月十日離職後,現仍因身心受創須持續就
醫,因此求償一年無法工作損失八十萬元及精神慰撫金一百萬元。
主管辯稱「會死得很慘」是激勵
陳男則說,他當時說「你們這些笨腦沒用」、「他那個頭腦真的的確是裝屎」,原意是指
「頭腦不好,不知變通」,只是較不文雅的誇飾說法,且說「你在外面如果是這樣子做,
一樣會死得很慘。」明顯是激勵,並非羞辱。
陳男說,他對侯男是「愛之深、責之切」,一○三年南茂上市認股時,他所得認購股份中
轉讓十張股票給侯男,全部門六十名工程師中,僅侯男一人獲此優遇,侯男還特別寫信感
激他,他反問「這怎麼會是職場霸凌?」
最後法官僅認定侯男名譽權已受侵害,請求陳姓經理賠償精神慰撫金部分,於法有據,判
決賠償五萬元。
(.......才五萬!)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1-13 10:49:00唉 法治已死
作者: f58rtht (Stan) 2016-01-13 10:50:00
鬼島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1-13 10:51:00
乾脆丟兩百塊打發算了...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1-13 10:55:00憂鬱症才五萬是怎樣
作者:
fp737 (Never worry)
2016-01-13 10:58:00這在美國...大概賠多少?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16-01-13 11:03:00美國可以告到沒褲子穿?
作者: prefecture (瞎貓抓到死耗子) 2016-01-13 11:16:00
這是在激勵你阿~激勵你以後升上經理也可以照這方式去激勵部屬
作者:
Nick00 (Leafage)
2016-01-13 11:21:00愛之深 責之切,真的很好笑,這激勵真的是...
作者:
tingiy (2375)
2016-01-13 11:50:00在實驗室 老師罵更兇...
作者: catvsdog (我不能活在沒有你的程式) 2016-01-13 11:52:00
才5萬... 鬼島真是資方天堂
作者:
lantimes (lantimes)
2016-01-13 11:57:00罵法官也是5萬?
作者:
opti0626 (æèŠçš„å£ç¯€)
2016-01-13 12:06:00台灣最大亂源果然是法官無誤
作者:
goai (QQ)
2016-01-13 12:12:00罵人跟給股票是2回事,凸顯本身就有問題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6-01-13 12:15:00要就污辱我1千次
作者: ks2384im 2016-01-13 12:26:00
還不如學對岸工人的狼性
作者:
s992649 (哲儒)
2016-01-13 12:27:00好好讀書有個好學歷,就不用受這些苦?
作者:
cser945 (你有的瘸嗎)
2016-01-13 12:33:00慘 這樣會有一輩子的陰影
作者: wasidada (dada) 2016-01-13 12:45:00
才五萬 很不服啊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6-01-13 12:49:00一堆直接三字經,嗆屬下,不爽邁做。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6-01-13 13:14:00反過來是部屬罵的話讓主管憂鬱症會只賠五萬嗎
作者:
sai1268 (....)
2016-01-13 13:22:00我看到這個主管下命令結果出包,然後都推給這個員工
作者: midmid 2016-01-13 14:23:00
這樣要罰五萬?
作者: Jensen0808 (永恆的天空) 2016-01-13 14:54:00
南茂不意外
作者:
Fukker (小強)
2016-01-13 15:13:00才五萬
作者:
MONGA7 (★紅黑軍團★A.C.Milan★)
2016-01-13 19:44:00那他還激勵滿多人的
作者: richard42 (裏茶 汐兒) 2016-01-13 20:49:00
在美國可以告到你這一生賺的錢都要付一定比例給他
作者: ciula (ciula) 2016-01-13 21:00:00
要五毛給一塊 你他x的奇怪不奇怪
作者:
MeiHS (囧)
2016-01-13 21:27:00呵呵 台灣司法 還敢說講法理
作者: Hashosho 2016-01-13 21:35:00
鬼島不意外
作者: QQ101 2016-01-13 23:30:00
啥鬼主管 還說明顯是激勵,並非羞辱 = =
作者: qswitch (燕子) 2016-01-15 23:42:00
我怎麼覺得這是激勵 難道我是個M?
作者:
saram (saram)
2016-01-18 16:54:00在網路上貼文罵人奴工,要判賠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