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口頭offer

作者: EChih (星星)   2015-09-22 23:54:42
我覺得最好告上法院
這樣以後有判決下來
這樣資方才不會得寸進尺
基本上 台灣企業沒有道德規範的人實在太多了
但是卻要求每個人有道德規範
※ 引述《fox1986 (13號)》之銘言:
: 在看這篇新聞之前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2/568547.htm?from=fb_et_news
: 我的想法就是口頭offer
: 就繼續投履歷
: 可是看完之後
: 才發現民法153條
: 各位覺得呢?
作者: final01 (牛頓運動定律)   2015-09-22 23:57:00
你幫忙出跑法院的錢如何??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9-23 00:00:00
讚喔!!!告下去,賠多少由法官決定喇~~~沒告就是吞下去,告了還有機會拿到錢~反正沒工作的人,時間最多~~錢錢的話,有心去搞可以不用付到很多,甚至半毛錢都不用~~~
作者: lponnn (快樂的狼)   2015-09-23 00:38:00
大告人時代
作者: Mickey007 (haha)   2015-09-23 09:25:00
1樓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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