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當初是你自願」意思是「現在你要乖乖

作者: mago5566 (小馬為人很小心眼der)   2015-09-14 23:38:46
「當初是你自願」意思是「現在你要乖乖聽我的」
作者盧郁佳 | 社會觀察 – 2015年9月14日 下午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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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受害者是自願或被迫,是加害者的詭辯:如果受害者入學,入伍,就職,就該無條件
忍耐學校、軍隊、公司等組織陋習一切不合理對待--「因為你當初是自願進來」。
這種詭辯,把過去等同於現在,把兩個不同時間點、根據不同資訊所作的決定混為一談。
加害者主張:「現在你知道我在揍你」=「當初你進來前,就知道我會揍你」。「既然當
初你知道會挨揍還進來」=「你願意挨揍」=「你不能反抗」。這些等號,都不成立。其
實受害者當初不知情,現在也不同意。只是加害者用這套邏輯騙你說,你同意。
禮品公司的網站行銷阿志,苦等發薪繳租,不料少了一筆錢。一問,原來公司規定,遲到
每分鐘扣一百塊,十分鐘算當天曠職。阿志像胸口挨了一拳。
上月生意太好,叫阿志臨時去工廠裝箱趕出貨,半夜四點才回家。一早晚了十五分鐘進公
司,當天薪水就泡湯了。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阿志氣憤失眠,隔早去找人事室申訴:
「為什麼加班沒加班費,遲到卻要扣薪水?這不公平。遲到扣薪水可以,請付我們加班費
。」
人事經理攏攏空姐髮髻鬢腳,厭煩地陪笑:「請問你,當初進我們公司上班,是誰拿刀逼
你來的?」
「沒有。」
人事逮到把柄,面有得色:「所以囉,是你自願的。那麼公司有規定,你就要遵守。」視
線回螢幕繼續打電玩。打掛他這種小咖,就像飛機上空姐示範穿救生衣般得心應手。
阿志直覺自己理虧,但回想面試只說公司福利優厚、比照勞基法,可沒說遲到要怎麼扣錢
。有哪家公司面試會公佈多如牛毛的陋規?當初阿志既不知道,公司怎能視同他已認可。
等到工作上手,才跑出一堆陋規,開始溫水煮青蛙。
人事抬頭見阿志還在:「我很忙,你待這妨礙我做事,走吧你。」阿志氣到想哭。
人事站起來:「喘得大聲你就贏了是不是?不爽你就辭呀,也沒人逼你留下。」
阿志深吸口氣,說:「你嘴巴說沒人逼我留下,其實就是逼我辭。我講的是遲到扣薪規定
,關我辭不辭職什麼事?我辭不辭職關你什麼事?」
人事送客到門口,其實是自己主動走去開門,逼阿志跟上:「這是公司規定,我依法行政
而已,你凶我也沒用。不爽就找老闆,不要找我麻煩,OK?」冷笑看阿志像鬥敗的公雞,
知難而退。但半小時後,秘書卻電召人事到老闆辦公室。
人事經理到了老闆辦公室,阿志說:「當初我來上班是自願或被迫,根本就不是重點。重
點是規定合不合理,改或不改。拿我當初自願來壓我,這是轉移焦點。員工吃虧是事實,
不會因為被移花接木就變沒了。」
老闆有老闆架子,跟晚輩認真有失身份,打圓場哄道:「好啦,年輕人火氣別這麼大,有
啥誤會,請人事經理跟你解釋清楚。」像老戰友般猛拍阿志肩背,外人看了會誤以為,員
工在沒空調的違建倉庫熬夜趕出貨時,老闆也並肩揮汗撿貨。其實,老闆遠在豪宅冷氣大
臥房,擁真絲被、鴨絨枕熟睡。「這次同仁辛苦了,回家多休息,下週有勞你們再去工廠
出貨。」
老闆走前,瞪了人事一眼:連這點小事也搞不定,我養你幹嘛?
人事大驚,力求將功折過,施軟勁拉阿志走,親暱攬住他:「沒事沒事,不要說姐對你不
好,不然姐教你一招。其實呢,大家遲到超過十分鐘,就不來上班了,自動放假一天。這
也是人之常情,姐會睜隻眼閉隻眼,當作沒看到。這樣公司不會講話,你賺到一天也沒虧
本,不就好了嗎?」
阿志閃開:「工作就該拿報酬,我是替你們爭取應得的酬勞。你說被扣薪水往好處想就是
賺一天,那你現在離職不就賺到一輩子嗎。你想自求多福,那是員工割自己的肉,養肥老
闆的貪心。」
人事眼前一黑,覺得天旋地轉,世界顛倒。阿志瘋了嗎,怎麼敢當她面說老闆壞話,誰來
把他抓去關呀。
輪到上司硬著頭皮出馬,找阿志午飯,又找阿志老婆來勸。
上司說:「你嘛幫幫忙,不要再鬧了好不好。你被扣多少,我出,賣我面子別計較了嘛。
下午給老闆陪個不是,大人有大量,他會原諒你。」
老婆說:「志,結了婚你就不是自己一個人了。衝動之前先想想妻小,不然你會後悔的。

阿志兩眼呆滯,半晌說:「那我後悔結婚了。」
老婆一驚:「講話憑良心,當初我有逼你娶我嗎?」
阿志說:「沒。」
老婆指住他:「當初是你來追我的。」
阿志低頭道:「當初我愛你才結婚,現在你逼我向不公平低頭,但我不願低頭。你嘴巴說
當初,就是逼我現在聽你的。你別再檢查我當初是自願還是被迫,我說的是:你現在別逼
我。」
老婆悲憤:「當初是你跪著求我,我才答應嫁給你。我是白痴,當初才會信你.......」
老婆翻桌走人。加班到深夜,阿志回到空無一人的家。清早老父打電話來罵:「孽障!當
初你任性不考公務員,我也依了你,怎麼上個班又惹事生非。」
回想人事、老闆、上司、老婆、老父,竟沒人對「遲到扣錢對不對」發表半點意見,全體
迴避核心議題,別說沒排進議程,像根本聽不見。阿志領悟,這場衝突從頭到尾跟「遲到
扣錢」沒關,是「膽敢反抗」嚇傻了這群人。阿志疲笑:「你們擺明逼我『現在』就範,
偏偏講不出口。自己明知是語言暴力,為何牽拖到『當初』,丟臉的要求就講得那麼理直
氣壯?」
https://goo.gl/4agU7N
作者: Mickey007 (haha)   2015-09-14 23:40:00
真的 越看越怒
作者: wj1009 (wj1009)   2015-09-14 23:44:00
有種跟老闆說那麼多,不如直接找勞委會或媒體....
作者: cobrasgo (人魚線變成鮪魚線,超帥)   2015-09-14 23:48:00
我說真的,若是在台北市,勞工局很給力,反應一定有用其它縣市我不清楚,但是台北市有身邊的人碰到,真人真事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5-09-14 23:56:00
立馬離職!!
作者: Hughlo (lo)   2015-09-15 00:03:00
如果規則違法當然很可惡 但是如果合法 那真的就是不爽不要做
作者: z110663 (^^)   2015-09-15 00:20:00
既然有這樣老闆..就學會擺爛呀,就如他說的,擺爛一天賺一天,資遣在拿筆資遣費補齊
作者: infor (pty)   2015-09-15 00:36:00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5-09-15 00:55:00
內容給推,逐字稿想給噓 所以打平
作者: xmann (品味質感(b))   2015-09-15 06:19:00
56就是廢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5-09-15 08:27:00
問題是此例顯然違法阿XD
作者: unwoman   2015-09-15 08:54:00
濁水溪以南沒有勞基法
作者: Luos (Soul)   2015-09-15 10:16:00
幹嘛不辭職?
作者: return7683 (Forsaken)   2015-09-15 12:52:00
台北也很多公司沒勞基法阿~
作者: flyinside (flyinside)   2015-09-15 16:30:00
怎感覺就是個廢物魯蛇 在那鬧 最後還是乖乖加班?
作者: y331752001 (LENA)   2015-09-16 00:08:00
真的是這樣
作者: tothat (RJC)   2015-09-17 07:04:00
我還以為我同事來爆料勒 我老闆真的這樣講唉 一字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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