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個月的工作經歷"履歷上要寫嗎

作者: ilovetaida (TAIDA)   2014-07-17 09:19:24
※ 引述《ilovetaida (TAIDA)》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
: 工作一個月因為不適合而離職
: 請問這"一個月的工作經歷"在履歷上要寫嗎?
: and 請教各位 如果不寫的話 請問這一段的空白期(gap) 在下一次面試時要怎麼解

: 比較好?? (要用什麼理由呢?)
: 真的懇請各位前輩們幫助與指教!
: 小弟感謝不盡!
各位前輩都建議不要講
不過小弟想到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請問之後找好新工作時 繳交的離職證明書
要交哪一家啊…?
只做一個月工作的那家?
還是繳之前做很久那份的離職證明?
還是繳那一家的離職證明其實根本沒差? 都不影響新工作
這個問題懇請各位前輩指教.感謝不盡..
作者: opqo   2014-07-17 09:28:00
都沒差,只是要證明責任已了,工作資歷在勞保就查的出來
作者: rushaun   2014-07-17 13:59:00
勞保不能查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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