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請問為什麼求職者找工作面試的地點?

作者: conanist (QQ)   2014-06-18 13:27:09
※ 引述《Move192 (移動中...)》之銘言:
: ※ 引述《conanist (QQ)》之銘言:
: : 至少約出去談雙方都有付出成本,再去之前會考慮好要不要去承擔
: : 這個成本,也不會老是被人資叫去做業績
: : 在我的認知裡面,求職者跟企業方地位是相等的
: 這樣吧 可能原po沒有認知到,求職是個人對企業的一種販賣
: 請求公司承租我這個人
: 業務到公司來推銷 這是再合情合理不過了
: 在面試時 自己就是個業務 希望該公司承租
你跟別人租東西不給錢嗎? 或超時也不多付錢,介紹版友一下,不給錢叫給不叫租
如果是借代表要還
: : 不知道那時開始風氣變成加班不給錢了也沒補休,
: : 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嗎?如果有人偷你錢你會報警或拿棒子歐他一頓嗎?
: : 想必你會有很多舉動,但應該不會出現你跟小偷說謝謝或悶不坑聲吧
: 這就是問題所在 租約就是上班時間
: 時間到了就是不在承租範圍內
: 不過反過來講 原po有大膽到敢時間到就下班嗎
: 之前有個公司 主管要求我留下來參加電話會議
: 我:抱歉有事
: 主管: 你怎永遠都有事?
: 我: 我要回家打電動(其實是回家增進自己能力)
: 原po有這種膽 一定能找到不凹人 收入又可接受的公司
: 問題是,有這膽嗎?
留下來開會然後請公司補休,這是給雙方一個彈性的空間。你去跟旅館投宿多說睡一
個晚上是不是要多花一個晚上的錢,這很合理吧!!有人不同意嗎
如果白住旅館老版娘會把你趕出去或報警,很正常吧
那如果公司不給加班費或補休,你還要忍氣吞聲做下去,我實在想不通原因。
沒什麼大不大膽的,找新工作辭掉舊東家
老版給你錢代表你有責任跟義務去做這個事情,
沒給你錢你要付什麼責任跟義務,
例如台北101因偷工減料地震倒了,檢調怎麼查也查不到我身上,我又不是相關關系人
,也沒拿任何一毛錢
作者: YJM1106 (YM)   2014-06-18 13:49:00
網路上講都很OK 實際上就... 原PO一定能堅持自己原則 是吧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4-06-18 14:05:00
是阿 嘴砲最簡單了 敢做的又有幾人
作者: conanist (QQ)   2014-06-18 21:08:00
嘴砲是沒意義的,我只知道妥協一次之後就會有第2次然後主管的保證就跟相信紅燈區女孩的貞操一樣蠢(非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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