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準時上下班」下周三一起吃小吃

作者: 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   2013-02-25 00:20:48
※ 引述《damm (Anubis)》之銘言:
: 我不是很同意這樣的觀點,主要是這篇的邏輯大概都是建立在您自己的想像。
我不太懂什麼是建立在我自己的想像,一切都是生活經驗談。
: 你的能力夠好,不代表你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why not?
當獵人頭一直挖你,身邊朋友不斷介紹新工作給你,為何會沒有選擇?
多談多聽多看,一定可以找到自己要的公司文化。
如果沒有發生這些狀況,就間接證明了你能力不夠好。
(能力不單指專業能力)
如果能力不夠好就違背了我前一篇所設定的前提。
以下都是基於這個奇怪的自我假設論點做回應,我就不回了!
: 現實的狀況簡單說是,主管會將屬下分類,你能力好可能是一種自我的想像,
: 可能最多主管把你分在苦工類。所以你有可能看到別人都在打嘴砲,你都在做
: 苦工卻覺得自己能力好想跳槽,事實上在外在環境上不一定有人認為你能力好
: 。
: 換公司要考量的是綜合指標,公司文化(加班??)可能只是其中一個考量的要素
: 。現在問題來了,你想要跳槽,外面誰會認為你能力好??從你做的眾多苦工中
: 嗎??回到主管考量的現實層面,大部份主管或是在hire人的主管想法是,你能
: 力好主管都會想盡辦法把你留在身邊。那麼要說服別人你是能力好,「應該是
: 老闆身邊的重要大將」但是想要出走,要用什麼來說服?
: 加班幾乎是一種普世的公司文化認定,因為賺錢都不夠了,不太會有公司老闆
: 喜歡看員工爽爽的上下班。我並不覺得換工作會把這種情形改變。會有正常上
: 下班的公司畢竟是少數,可能薪水還要減少。那代表了在所有job openings這
: 種數量是蒼海一粟,機率非常的少,再加乘被hire的機率,表示大部份人還是
: 被迫在所謂「不正常工時環境」下做選擇。
: 個人是覺得走到現在這個時間點,勞工意識已經比過往還要抬頭很多,代表社
: 會上已經更多人能注意自身的權利。這讓勞工環境正常化的推行,要比過往還
: 要容易得多了。消極的選擇,換工作並不能讓環境整體條件改善,需要的是所
: 有勞工的大團結。本來資委會應該要優先處理這一部份,但是既然叫資委會,
: 我們也不能太強人所難。電資工會是一個好的開始,還有工總,產業工會等(
: 我對它們認識不深,不知道有沒有資方化),就是可以輔導作業這類的事項。
: 要滲透進入那些沒有勞工工會組織的大公司,才能強大自己的力量。如果台灣
: 人本性都只能從自身的利益做考量點,那這類的事就莫再提莫再提....
: ※ 引述《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之銘言:
: : 我支持這篇的論點,但需要做點補充。
: : 當你能力夠好,你就有更多工作上的選擇。
: : 當你有更多選擇,你就可以去尋找自己想要的工作。
: : 推文很多人說 公司誰都能裁,除了老闆之外。
: : 那既然你有能力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工作,
: : 那又何苦去選擇一個會強迫加班的公司文化呢?
: : 能力不足的狀況就不談了,不去尋找自己理想工作的朋友狀況常常是:
: : 1. 大公司迷思,非大公司不要。
: : (有時候很多小公司為了人才,常常開出意想不到的條件!)
: : 2. 不想脫離舒適圈,害怕面對改變。
: : 3. 自以為負責任,內心深處認為苦幹實幹總有一天會被看到。
: : (在不對的環境,做到死都不會被看到!)
: : 4. 人云亦云,沒有主見,不敢做自己
: : 5. 天生奴性重,除了工作找不到其他生活重心
: : 6. 家庭包袱
: : (這......我不知道該怎麼評論!)
: : 7. 還在學習
: : (那就別抱怨吧!)
: : 薪水高又正常上下班的好工作一直都有,
: : 問題就在於你能力夠不夠以及心態正不正確罷了!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3-02-25 00:27:00
我必須告訴你 有時候你光是身在一個位置 就會被獵人頭挖了跟你的能力資歷根本無關
作者: 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   2013-02-25 00:36:00
我想你說的只是再增強我的論點,這不是就有更多談聽看機會?
作者: 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   2013-02-25 00:41:00
不過有點扯遠了 我想表達的只是事情的因果
作者: 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   2013-02-25 00:42:00
培養足夠的能力,用正確的態度去選擇工作!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3-02-25 01:02:00
你太敏感了 我只是好心提醒你而已
作者: hellolucky (做自己 好自在)   2013-02-25 09:12:00
哈 我想是文字上的誤會吧! :)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3-02-25 17:42:00
可能我的開頭用了必須 哈哈 我看一看也蠻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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