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邊可以問育嬰留停的相關問題嗎?

作者: neil29   2013-02-01 10:21:31
我弟弟有個疑問
他近期想要遷居到不同城市
短期內要找房子,保母,甚至是新的工作
因此他想要辦理育嬰留停
並申請補助
(他們是夫妻,雙薪家庭,有一個未滿一歲的小孩,所以基本上是符合條件的)
問題來了
法規上寫的"提出申請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那假如他提出六個月的申請,卻在六個月內找到工作了
理論上是要先回原公司辦理復職,然後辦理離職,再到新公司報到
但是若未滿六個月,會不會遭到原雇主的刁難
不給復職,導致喪失掉新工作的機會
問題:
在這樣的情況底下,原雇主可以用六個月未到的理由不讓該員工復職嗎?
或者是勞工法規有保障可回公司復職?
有人可以解答嗎!?
作者: shiengchyi (科技業之朝九晚八↑)   2013-02-01 10:35:00
可以的,辦理復職後,直接辦離職
作者: ganla (沒醒著過)   2013-02-01 10:37:00
我的經驗是,育嬰留停期間,直接辦離職。然後新公司報到!
作者: hmhuang   2013-02-01 20:21:00
留停後辦離職,公司應該會很高興
作者: hmhuang   2013-02-01 20:22:00
請參考兩性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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