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加強取締版規一、二、三 懲處加重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3-01-13 12:01:50
有鑑於近期版上秩序不佳
許多與科技業不相關的抱怨文 心得文 出現
從公告起
加強取締違反版規一、二、三之違規
一、 禁止討論與科技業無關的話題。
二、 禁止人身攻擊、挑釁、歧視或引戰意味之言詞用語。
如非事證明確者,當事者告訴乃論;檢舉請一併附上說明。
若非版主發現。請至#1Ej_C7ua推文檢舉,其餘不受理。
a. 噓文不算挑釁
b. 未經所有當事人的允許,不可公佈水球或者信件,違反者屬於挑釁。
三、 禁止不明連結、廣告文或政治文。
注音文、拼音文若有造成誤會,必須主動解釋,不然屬於鬧板。版主對發文者處罰。
凡違規者﹐視同違反版規七
七、 版主對於惡意鬧版之版眾將依版規罰則處理。
違反者懲處如下:
1. 首篇PO主題文違反以上版規者 文章劣退 水桶三個月
2. 回文違反版規者 水桶三個月 視情況劣退
3. 推噓文違反者 水桶一個月 視情況加重
舉例違規:(以下直接劣退,其餘視情況而訂)
a. 男女感情
b. XX校 XX系 XX所 有什麼用 能不能進OO公司
c. XX公司EPS文章,與stock板關文章
d. 內容一般版友看不懂,言之無物
e. 科技版與服務業,勞力業..比較文
f. 故意以文字羞辱 挑釁 學校 公司 國家
g. 單純抱怨富二代 公務人員福利
其餘隨時於本篇補充
希望留給版友一個整齊乾淨並且有用資訊的空間
作者: SCLEE5566 (歡迎詢問)   2013-01-13 13:12:00
GG
作者: auva (流浪在外)   2013-01-13 13:22:00
空白文呢 最扯的是居然還有一堆人推
作者: AITOMA (toma)   2013-01-13 13:31:00
他不是用畫圖來說明? 這樣不是更清楚?
作者: allenmusic (艾倫)   2013-01-13 13:35:00
版規終於加重了 之前一堆不是科技板的新聞...........
作者: KurakiMaki (Maki)   2013-01-13 14:12:00
推!那個開三礦的自刪了
作者: cccssszzz (亞洲鐵人)   2013-01-13 14:52:00
空白文很貼切阿
作者: QQ5566 (哭哭5566)   2013-01-13 15:50:00
a..... XDDD
作者: zzxcasd (嚇嚇有名)   2013-01-13 16:17:00
推~~一堆人把這些當黑特板在靠北靠母
作者: ganla (沒醒著過)   2013-01-13 16:18:00
#1Gxy-kX8 這篇空白文到底要不要M起來?
作者: atomic   2013-01-13 16:21:00
樓上這篇是傑作阿 看是無物 實則有物
作者: YunJonWei (楊宗緯)   2013-01-13 16:55:00
照舉例違規來做,9成文章都可以刪了吧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3-01-13 17:30:00
支持
作者: ganla (沒醒著過)   2013-01-13 21:29:00
at大,所以我説M起來!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3-01-13 22:56:00
支持板主!!!不可讓一些沒真正上班酸民攻擊詆毀優秀的公司
作者: gdxyz   2013-01-14 18:18:00
實做實拿,推台積,過像研究生,推友達,過的生不如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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