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宏達電解套!與蘋果簽署10年和解協議,三

作者: jurrasic (每日都有吋進.....嘿..)   2012-11-11 13:55:40
宏達電解套!與蘋果簽署10年和解協議,三星準備接招
[有物報告]
圖文完整版:http://yowureport.com/?p=2947
今天蘋果與宏達電突然宣告雙方簽署了為期十年、全球性(global)的專利授權協議。同
時宣布撤銷所有彼此之間的訴訟,這包括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及美國德拉瓦州聯邦法
院的多項訴訟。新聞稿我翻譯在文末。
在雙方共同發表的新聞稿中,並沒有揭露協議細節。對許多觀察家來說,這兩家公司和解
非常令人意外。今年八月時,王雪紅還說和解遙遙無期。雙方從2010年纏鬥至今,中間經
歷了2011年宏達電的產品被擋在美國海關,勞駕王雪紅飛去美國協調。後來雖然宏達電更
改設計,讓美國海關放行,但雙方仍然持續僵持中。
和解對宏達電有利,對三星不利
和解對宏達電、蘋果、以及消費者都是好事;兩家公司可以省下大筆律師費,轉投資在產
品開發上。
對宏達電來說,它終於能掙脫與蘋果訴訟的泥沼,回歸它真正的長處–研發產品。宏達電
如今股價落至谷底,在 Android 的市佔率更被三星拋至腦後。如今宏達電是少數擁有蘋
果、微軟、以及 Android 授權的手機製造廠,至少它可以告訴它的代理商跟電信商:
『你們不用再擔心我的手機被海關卡了。』
不過,宏達電獲得的授權應該有限。宏達電當然不可能製作 iOS 手機。有一些蘋果的
「皇冠」(crown jewel)專利,也就是蘋果認為最獨特、最創新的介面專利,例如
「點擊縮放」(pinch to zoom)、「橡皮圈」(rubber band)等,我推測也不在授權
範圍內。
蘋果保護皇冠專利的決心堅定。在蘋果最近一份提交給舊金山法院的陳述中,蘋果就解釋
了他們不願意授權部分專利給智慧型手機的競爭者(這是蘋果與三星訴訟中的文件)。
「蘋果認為這些專利「提供獨特的使用者經驗」因此不得授權,特別是給競爭者 . . .
(蘋果)與微軟的協議僅及於2002年前的專利,而且不涉及本案 . . . 與 IBM 的協議
是一個與不銷售智慧型手機的公司的交互授權,並且是在 iPhone 問世前5年簽的 . . .
與 Nokia 的和解協議是一個解決訴訟的暫時協議,並只牽涉到本案中的一個專利 . . .
.」
不過,和解的缺點自然是要付錢。但這一點還不明確,宏達電的發言人 Jeff Gordon
聲稱此協議:『不預期會對宏達電造成任何財務上的傷害。』
詳細的授權金額我們不知道。不過由於蘋果大、宏達電小,我們可以合理假設雙方互相
授權的淨(net)結果是宏達電要付蘋果錢。但這樣會出現一個奇妙的現象:以後宏達電
每出貨一台 Android 手機,都需付給微軟及蘋果授權金?現在微軟從 Android 系統收
取的權利金已超過其從 Windows Phone 賺到的收益,或許隨著 Android 的市佔提高,
哪一天蘋果從 Android 的收益也將超越來自 iOS 的收益?
蘋果將專心對付三星,它的頭號敵人
這個協議將再次助燃「庫克不等於賈柏斯」的討論。大家都很熟悉賈柏斯當年對 Android
系統「熱核戰」的宣戰宣言,我就不贅敘了。庫克顯然更靈活、對 Android 也沒有賈柏
斯的深惡務絕。
庫克這次對 Android 的收手與賈柏斯當年對微軟的狀況有幾分類似。當年賈柏斯也對微
軟深惡務絕,認為是抄襲蘋果;但最後他卻認清現實,與微軟達成長期的授權協議,開
啟了 Mac 電腦進入消費市場的契機。
現在 iOS、Windows、Android 在行動裝置中三國爭雄。而在 Android 陣營中,又有一個
三星、宏達電、摩托羅拉的小三國志(指北美市場,當然還有華為、中興、小米的崛起,
暫且不表)。摩托羅拉市佔不高,宏達電解套首當其衝的將是三星。
對三星的第一點不利,是蘋果可以縮小戰線,專心施壓三星。這一點很容易理解。
第二點則是在蘋果與三星的訴訟中,蘋果將可把三星描繪成「不合作的壞孩子」。
換句話說,蘋果可以走到法官前,說:『法官你看,宏達電也是 Android 的大咖,也跟
我訴訟很久,但連它都願意跟我授權,三星應該比照辦理!而且宏達電的授權金是美金
XX 元,三星至少該付一樣多!』
在「多被告」的訴訟策略中,先從小的被告和解總是可以拿到比較好的和解條件。當原
告再拿此協議去施壓大的被告時,大被告就得費力解釋為何同樣條件不適用自己。這招
不論原告是專利蟑螂或蘋果都適用。
事實上蘋果與三星在舊金山的「10億美金」訴訟,將在12月6日達到另一波高潮。到時蘋
果將爭取對三星的 Nexus 手機執行禁制令(injunction)。這時蘋果跟宏達電的和解協
議就能派上用場。蘋果可以拿著這份協議說:『法官你看,就算是宏達電,我們也不授
權我們的皇冠(crown jewel)專利。因此禁制令是有必要的。』
當然蘋果與宏達電的授權協議是保密的,所以局外人只能推測蘋果沒有授權部分皇冠專
利。但如果蘋果要爭取對三星的禁制令,授權同樣的專利給宏達電將是自打嘴巴。
結論
2010年當宏達電被蘋果告20個專利的時候,周永明很阿Q的說:『宏達電被捲入專利訴訟
的風暴,是經營品牌成功的後遺症。』現在宏達電終於不再被捲入風暴中了。我們希望
這算是宏達電的「畢業」、「轉大人」,期待宏達電能重新思考長期策略、專心打造品
牌,並且推出更多更好的產品。
附錄:蘋果與宏達電的共同新聞稿:
「宏達電與蘋果專利爭議和解
所有雙方之間的專利訴訟都被撤回
宏達電與蘋果已達成全球的和解,包含撤回所有訴訟以及一個十年的授權協議。此授權延
伸至雙方現有以及未來江取得的專利。授權內容保密。
『宏達電很高興能解決與蘋果之間的爭議,如此宏達電能專注在創新而非訴訟。』宏達電
的周永明說。
『我們很高興能與宏達電達成和解,』蘋果的 CEO Tim Cook說。『我們會持續雷射般的
專注在產品創新。』」
“HTC and Apple Settle Patent Dispute
All Patent Litigation Between the Companies Dismissed
TAIPEI, Taiwan and CUPERTINO, California—November 10, 2012—HTC and Apple®
have reached a global settlement that includes the dismissal of all current
lawsuits and a ten-year license agreement. The license extends to current and
future patents held by both parties. The terms of the settlement are
confidential.
“HTC is pleased to have resolved its dispute with Apple, so HTC can focus on
innovation instead of litigation,” said Peter Chou, CEO of HTC.
“We are glad to have reached a settlement with HTC,” said Tim Cook, CEO of
Apple. “We will continue to stay laser focused on product innovation.””
作者: lave70   2011-01-11 14:35:00
10年之後 不曉得大家是不是都還在
作者: twhma (哎古莫尼吶)   2011-01-11 14:44:00
周永明:說hTC弱的人 走著瞧!
作者: ctct0513 (00)   2011-01-11 16:25:00
HTC已不具威脅性 先放過他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1-01-11 16:32:00
蘋果:堂堂武林盟主不殺武功盡失的廢人
作者: chu (chu)   2011-01-11 18:16:00
AAPL:念你是一代拳王 你自盡吧
作者: jerrycheung   2011-01-11 19:13:00
為了擊潰三星,就算犧牲hTC也是值得,爽迷哭哭~
作者: theory (真男人˙希爾瑞)   2011-01-11 19:31:00
其實,Apple 才不想跟三爽和解,三爽抄成那樣,Apple 只要
作者: theory (真男人˙希爾瑞)   2011-01-11 19:32:00
它禁售,至於 HTC 跟 Apple 則是和解別的專利。Apple 有的
作者: theory (真男人˙希爾瑞)   2011-01-11 19:34:00
是錢,他注重的只是品牌,非得告到三爽那些抄襲物禁售才行
作者: j3 (30歲就要來)   2011-01-11 20:47:00
也許APLLE發現HTC有更強專的專利
作者: sentinels (hihi)   2011-01-11 21:43:00
apple在通訊領域連屁都不是,只是強在O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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