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投票 ID文章五篇以下違反版規六 劣退

作者: mmkntust (老王廚房)   2012-08-18 17:07:07
投票 請按大寫 V
本版長期以來 有新ID灌水衝文章數問題
因此舉辦此新增條例投票
原版規六
六、 文章字數在30字以下一律刪除。
未滿60字將視內容決定是否保留。
網址不算字數,英文以單字為單位。
因字數過少而刪除之文章將不予保留及退還。
新增:
若PO文ID含本版所PO文章小於等於5篇 並違反版規六
認定為衝文章數 文章直接刪除劣退不公告
選項:
A) 同意
B) 不同意
投票資格:
1. 登入次數30次以上
2. 有效文章數5篇以上
投票時間至8/24(五)晚上截止
作者: kng (=.=")   2012-08-18 21:41:00
上次投票的答案出來還不是沒用辦好玩的嗎?
作者: ViperII (R.I.P. Y.Z.)   2012-08-18 22:47:00
真好玩耶wwwwwwww太好玩惹
作者: oi0016 (已經到公海了嗎)   2012-08-18 23:31:00
祝你好運
作者: shaffer (planet)   2012-08-19 14:42:00
那乾脆調整最低發文數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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