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20-11-30 01:39:01
→ quickgun : 你巨嬰嗎?還要別人幫你查? 04/06 00:07
噓 quickgun : 不過我還是幫你一下 巨嬰請你查戒尺 04/06 00:08
噓 quickgun : 英國 戒尺 體罰都查查 巨嬰 04/06 00:10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86097031.A.D3E.html
依照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01920281.A.1C1.html的判例
經檢舉 違反板規5-a 人身攻擊 水桶兩周
11/21/2012 22:57:24 yukiss 限制 quickgun 發言,期限為 30 天
07/08/2014 00:12:31 yukiss 暫停 quickgun 發言,期限為 1825 天
依照板規12-b 自創版以來累積違反板規5三次以上者,應予以二年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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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oook : 人本就孬種啊,平常不是很愛上新聞?怎麼這次像個 11/24 22:50
→ oook : 俗辣一樣? 11/24 22:50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118071.A.55C.html
言語不當、因非當事人團體檢舉與初犯 給予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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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的修訂方面
1.檢舉的期限是否要有上限 如超過三個月或半年就不能再檢舉??
2.非當事人的檢舉是否成案?在民事刑事有些告訴乃論的案件
是否能由第三者出面檢舉呢??那在PTT是否也是適用這種原則??
請大家集思廣益一下~~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髏)   2020-12-05 17:46:00
個人告訴乃論 對象為團體就非告訴乃論吧期限可以依據法律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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