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少事法立院初審過關 12歲以下兒童去刑罰

作者: dinosaur610 (dinosaur)   2019-05-23 08:08:05
※ 引述《leamao (印度阿默)》之銘言:
: 無論是教育、輔導、諮商、矯正、服務、管束…你覺得學生可以分辨這些差異嗎?
大概只有三歲小孩不行吧。
這是大
: 人自己定義出來的方法 ,對孩子來說有沒有幫助才是關鍵!
: 對調保官而言,保護管束是所有任務中最重要的部分,時間為期三年,保護官需要在這三
: 年內調整孩子,為孩子設定一些行為界線,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輔導他的行為,引導他思考
: 如何在「一定範圍」內找到適合自己的道路;如此一來,這些孩子就不會再違法嗎?天下
: 無賊?
沒人這樣講,別整天幻想
: 所以請勿以偏概全,無論是調保官、老師、輔導老師與家長都不是萬能,不是調保官的方
: 法才有效,而是凡是能影響孩子的人都要互相合作
早就在做了不是?
現在不就是把合作拿掉,全丟給教育?
,並找到對那位孩子有幫助的方法,以
: 及真誠的關懷才是關鍵!
不用再拿人本那套不負責任的美好幻想文字亂騙了,台灣已經被騙出這麼多8+9了,你還嫌不夠,
還要培養無敵8+9,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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