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師爭勞權 但誰來保障學生人權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9-05-01 13:34:39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501/38324153/
教師爭勞權 但誰來保障學生人權(葉大華)
出版時間:2019/05/01
近日立法院進入逐條審議《教師法》修法欲汰除不適任教師,由於不適任教師問題糾結24
年,從未在立法院獲得積極處理,這次可說是破天荒進入直球對決。
此次修法涉及不適任教師的認定與是否停聘、解聘或終身不得聘用等懲處比例原則,自然
引起教師與家長教育團體的關切與攻防。如果從2014年我國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CRC
)施行法》及2017年CRC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的結論性意見,在第81點有關於體罰
的建議:「委員會關切校園禁止體罰之規定未獲徹底執行,亦未經妥適監督。委員會建議
教育部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有效執行禁令,並適當懲戒使用體罰的教師。」以此觀之
,本次修法堪稱是保障兒童人權的一大進步。
挾勞權拒外部檢驗
隨著修法日漸白熱化,兩大陣營被媒體形容為「對撞」,甚至互控對方讓《教師法》修惡
。但作為教育主體的兒童或學生,並沒有被重視或聽見他們的聲音。據台少盟2016年培力
46位來自全國的兒少,完成14份《CRC兒少報告》,從中發現,超過三分之二最在意的人
權議題是:校園是否提供一個落實人權的友善環境?雖然人權教育已經推動超過10年,然
2017年台少盟針對現行中學校園人權環境的調查結果發現,1293位國中與高中職學生平均
只打了61.85分剛好及格的分數,而私立學校相較於公立平均總分更低了8.76分。
另外,近期中山大學調查顯示,中小學教師霸凌盛行率約兩成,數據也顯示教師使用情緒
虐待行為的比例高於肢體虐待行為。顯見教師體罰並非是特殊案例,其本質即違反兒童人
格發展的不當暴力,並非單純只是對兒童個人偏差行為或學習能力的管理與矯正,如未經
正視與處理將衍生成國家暴力。
今日是五一勞動節,我們可以理解社會已經進步到能接受教師組成工會,捍衛自身的勞動
與工作權益。但教師是代表教育體制執行公權力的專業人員,其對學生產生的暴力行為,
並非只是個人情緒失控及疏失行為,乃是透過國家體制授予的輔導管教權力對兒童施暴。
也因此部分教師團體的主張,並不能一味以工作權與專業自主權拒絕接受外部檢驗,而侵
犯了學生或兒童的最佳利益。簡言之,教師的權利可以透過組織工會及教師團體來捍衛,
但學生的人權被侵犯或剝奪時卻只能由家長來代言,是否真能達成學生作為教育或兒童權
利主體的目的?
《兒童權利公約》有一句很重要的宣言:「學生不該在走進入校園大門時卻失去他的人權
。」現行的不適任教師處理原則除了有法律位階過低、把關者權大責小、過度便宜行事等
問題。而此種一級一審封閉式的教評會權力結構設計,如果沒有建立完整的教師自律機制
或接受外部檢驗,極易因制度設計造成國家暴力的惡性循環,因此才有人說現行制度讓學
生變成人質,其他老師被迫成共犯。
此次修法朝向設置專審會及教評會二級二審雙軌的制度設計,並適度引進外部專家意見進
場,應該是教師團體展現自律,爭取專業認同的修法方向才是。何來有干預及剝奪教師專
業自主的疑慮?
值此《教師法》修法淘汰不適任教師的關鍵時刻,我們邀請台灣公民們加入「淘汰不適任
教師」的行列,打電話給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的立委,堅定的告訴他們:不要為了部分
教師團體的利益,再擋住這次的修法了!請為你的小孩或學生的受教權及人權撐住,讓這
個國家擔負起淘汰不適任教師的責任,改變教育體質讓更多好老師繼續留下來,終結校園
體制暴力,真正捍衛兒童人權!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5-01 18:25:00
沒錯啊!完全贊同樓上。什麼邪魔歪道紛紛出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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