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教師法審議 教評會教師代表比例依不適任

作者: wush (wush)   2019-04-29 13:18:51
https://udn.com/news/story/12849/3783002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教師法修正案,其中最具爭議的條文「教評會教師代表比
例降低為少於二分之一」,家長支持,教師反對。教委會藍綠立委今天激辯,最後共識傾
向採「折衷」處理,針對不同類型的不適任教師樣態,教評會中的教師比例要有所區隔。
涉及「教學不力」教師,將不調整教評會比例,維持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
,以尊重教師專業。
但若涉及性平、體罰、霸凌等具體、明確的不適任案件,則擬維持政院版本,將教師代表
改為「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並增聘校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教委會今天審議教師法修正草案,聚焦「不適任教師」,其他爭議條文暫時不予處理,回
到原條文。教育部也提出了一個提會討論版本。潘文忠說,教育部綜整了過去委員的提案
內容、上周座談會的意見,以及各團體的說法,今天提出一個提會討論版本。
現行教師法規定,教評會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常被詬
病難以淘汰不適任教師。修正案擬在處理不適任案時,將教師代表改為「少於」總額二分
之一。並規定須另行增聘校外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此條文引起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對撞
」。
目前修法將不適任教師分成「涉及性平案件」、「身心傷害(體罰霸凌)」、「教學不力
/不能勝任工作」、「其他」4類。
行政院版本第九條為:高中教師評審會於處理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時,學校應另
行增聘校外學者專家擔任委員,至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為止。
教育部今天提會版本第九條增加「由中央主管機關建立處理不適任教師校外學者專家人才
庫,學校應自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之人才庫中選任,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之。」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說,避免校長一個人決定要聘哪些學者專家,因此條文增加,校外學者
專家應由人才庫中選任,並經由校務會議通過,類似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機制。
林騰蛟說,在不適任教師樣態中,「涉及性平案件」、「身心傷害(體罰霸凌)」比較客
觀具體,對學生直接造成傷害。「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其他」兩類比較主觀。
四種類型是否要在教評會比例上有所調整,教育部的立場是尊重各委員的意見。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研擬教師法時,是希望對不適任教師能有客觀、有效、專業的處理。
對於多數認真的教師,教部本來就是高度肯定,希望維護老師的專業和尊嚴。
潘文忠說,為客觀、專業、審慎,針對教評會組成,希望透過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人才庫,
「而不是有人推薦就成為人才庫。」將來訂定子法時,也會以這樣的基礎,並邀集相關單
位研訂。建立專審會審議和複審的機制,也是希望達到客觀、專業和公正。
立委林奕華說,針對教學不力的教師做切割處理是可以的,建議「涉及性平案件」和「身
心傷害」,讓教評會可以有學者專家加入;「教學不力」則是讓教學自主,不能讓行政過
於介入,影響教師自主權。
林奕華還說,「人才庫」的定義是什麼?因為是要解決所有學校的問題,必須考量都會和
偏鄉的學校。全台學校這麼多,若都要由教育部人才庫中挑一位,再經由校務會議通過,
實務上會有困難。首先,人才庫要多大?教評會開會時間是否都要遷就這位學者專家,這
樣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她認為,權利不應由中央一把抓。
立委許智傑說,教師團體和家長團體互相意見不合,「台灣不該這麼分裂」。這次修正案
擬在處理不適任案時,將教師代表改為「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但他認為,教學不力跟性
平、體罰等明確錯誤有差別,處理方式應該不同。如果二分之一定下去,教師可能受到少
數極權、威權校長的壓迫。
立委柯志恩說,大家都不希望拘泥於比例上,但各團體最在意的就是比例。針對「教學不
力/不能勝任工作」、「其他」的樣態,如果已經有專審會,且有複審制度,應就可以解
決「師師相護」的問題,教評會還需要增聘外部專家學者嗎?
立委黃國書說,不適任教師的樣態非常複雜,「教學不力」又更複雜。這次修法想要處理
不適任教師,但又擔心侵犯到適任的教師。
「應該讓專業的來」,立委蘇巧慧說,性平、兒虐部分,讓外部專家學者進來,教學不力
則是讓教師代表決定。
作者: candyrain821 (靜謐.祕境)   2019-04-29 21:24:00
現行版的霸凌解釋真的很寬鬆 充滿了自由心證我認為從定義開始就是一個難以界定的開端換句話說 從開始就是一個界線模糊 難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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