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續請公傷假的事情

作者: monglin2 (另一個開始見後會自D~)   2018-08-05 10:28:19
前陣子有來這裡問過請假的事情
主要是因為六月中上班途中車禍手橈骨裂開
現在裂開的部分骨頭已長出來
所以最近已經開始在做復健
醫生也開了診斷證明~上面寫需休養復健1~2個月
上禮拜我便拿診斷證明回校打算9月續請公傷假一個月
一開始跟主任說要請假的事情時~
主任就說這樣請會不會影響到你的考績..
接著連學校的一個職員(他曾擔任過人事)聽到都接著說~醫生這樣寫很模糊
寫1~2個月有可能一個月手就好了啊~你要不要等再過一個月休養看看
然後再去給醫生看一次~如果確定要請一個月~再請醫生開一張診斷證明
到時手無力的話就不要寫黑板~就多用電腦上課啊
聽到這裡我就覺得很奇怪
因為據我所知公傷假好像跟考績無關~而且我總得先把自己的手傷弄好吧
我便反問主任說~公傷假有納入病事假一起計算嗎?
後來主任便去查法律條文~可能他們查到對考績沒有影響
後來主任有過來跟我說~像這種只有一個月的代課老師很難找,而且你是導師耶...
當然你有請假的權益~如果你要請就等8/7代理教師甄試結束確定後再請
我回答~問題是我手這樣~要我長期一個月騎車上下班是真的不方便
主任就沒說什麼了
聽到這些話我心裡有些不舒服~感覺他們的一堆理由~好像是不太想讓我請
雖然知道他們要另外再找老師會比較麻煩~但難道這樣就要犧牲我請假的權益嗎?
請問大家~這樣是否可續請公傷假?
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一定只能一個月一個月開嗎?
作者: GreenChinela (綠色拖鞋)   2018-08-06 22:51:00
一到兩個月的範圍真的很大,直接開兩個月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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