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安胎延長病假銷假問題

作者: nina0220 (放下)   2018-06-02 06:20:15
請問有經驗的老師:
因為早期宮縮與水瘤問題有安胎需求並且已經進入延長病假,本週因為胎位不正與水瘤13
公分的原因預計6/8進行剖腹產。
告知學校人事後,得到回覆「如果已經確定6/8生產,請於生產完3日內寄出生證明,並且
填妥銷假報告書(現在可先填),寄回學校哦!」我告知學校因為剖腹產要住院五天(已詢
問醫院,出生證明於出院當天給予),拿到後當天立即寄出給學校。可是卻得到「縣府跟
我說是小孩出生日一週內要報延長病假銷假,且出生時間有關娩假的起算,請您事先填好
報告書,出生證明請家人代為領取一併寄到學校,假使您出院後加上郵寄時間可能會超過
一週,行政作業最少要1-2天(含上簽+郵寄),如果延誤報府時間太久,導致您某些權利影
響要自行負責哦!您再斟酌一下情形」的回覆!
即將生產了,遇到這樣的無解實在很難過!想請問有經驗的老師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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