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房思琪們事件>的省思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7-05-19 17:40:31
會發生<房思琪們事件>
是因為"其他法律" 規定不夠周延:
A. 台灣16歲以上算成年 合理嗎???
英文teenager這個字
是指 13 至 19 歲以及這年齡層的青少年
如此說來 年滿20歲 才能真正算是成年人吧!
B. 補習班之前沒<實名制> 也沒重視<良民證>
才會讓<心術不正>的惡人 更敢放膽做壞事!
C. 學校的<<性教育>> 有教學生防禦「權勢性交」觀念嗎???
(而不是<通姦罪>的存在 本身有問題)
D. 狼師: 可能有性幻想、戀童廦、性傾向偏差和性生活不協調等病症
卻沒去<精神科>就醫治療! 沒去尋求醫生的幫助!
作者: tupolevtu22m (Tupolev TU-22M)   2017-05-19 19:15:00
推,會如此是因為在國民党的威權統治下,高級外省人藐視本省人,所以才不斷有悲劇發生,唯有民進党繼續改革,整理軍公教的爛攤子,台灣才有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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