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臺北市立西湖國中徵輔導活動代理教師一名

作者: clone198923 (mandrakelin)   2016-07-13 18:57:33
(代po,勿站內信)
完整簡章及報名表請參閱以下官方正式連結:
http://hhjhs.tp.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2016071204
報名日期:105年7月14、15日(星期四、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臺北市立西湖國民中學(臺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27號電話:27991817轉510)
甄選資格:應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具有中等學校該科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或具有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
年以上)。
(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之資格條件,且無同條例第三十一及第三十三條及教
師法第十四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倘報名時未發現,事後經查證屬實,雖經聘用,仍
應解聘,當事人不得異議。
(四)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需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
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
證明文件。
報名費用:新台幣500元整, 報名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銷報名或退費。
報名手續:
(一) 填寫報名表(黏貼最近二吋脫帽半身光面照片一張)。
(二) 繳驗證件:
1、國民身分證。
2、合格教師證書。
3、學經歷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服役證件。(請繳交A4影本乙份,正本驗畢退還)
4、學經歷證件及教師證書或符合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者應附駐外單位查證
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且
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補繳。
(三)現役軍人需繳交105年8月20日以前退伍證明。
甄選方式及計分比例:
(一)教學演示〈60%〉:參加者先行抽籤排定演示教學順序,演示前15分鐘抽籤
決定試教教材,試教時間以15分鐘為限,請考生自行攜帶教材教具。
(二)口試〈40%〉:內容包括學歷、經歷、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
達能力、儀容舉止、專業態度、行政管理。
(三) 決選(聘任):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定。
1、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合計成績未達80分者得從缺。
2、成績同分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試教成績相同者,則依學、經歷由教評委
員決定之。
甄選時間及地點:105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點起在本校舉行,8點30分前到人事室報到。
(一)教學演示:於是日上午8時30分報到後抽籤決定演示順序,未到者由主辦單
位代抽演示次序,於個人教學演示開始時仍未到者取消資格。
(二)口試:於個別教學演示前或後依排定順序參加口試。
榜示日期及方式:甄試正取與備取榜單於105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5點後公告於本校網站
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自行查察不另通知。凡正式錄取人員應於105年7月19日(星期
二)上午12時前攜帶全部有關證件及體檢表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以棄權論,並由備
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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