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教育部徵商借教師

作者: pcxpchou (小G)   2016-05-05 10:14:13
一、借調教師資格:
1.公立中小學正式合格編制內教師。
2.對藝術教育、教育行政富有熱忱者。
3.曾任組長者優先。
4.熟悉文書處理。
二、甄選名額:1名。
三、工作內容:規劃及推動本部藝術教育政策、計畫等相關事宜。
四、工作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五、借調時間: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7月31日止為原則。
六、意者請即日起至105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將自傳與履歷(內含聯絡方式)
寄至承辦人信箱 t0559@mail.moe.gov.tw
以上資訊為代PO,勿站內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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