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可憐街友

作者: win7946 (超級牡羊一哥)   2021-07-09 20:08:19
※ 引述《ManGOOOOOOOO (芒果)》之銘言:
: 昨天在我家附近公園
: 看到議員帶著警察在趕街友
: 做法很殘忍
: 直接東西拿了就要丟掉
: 叫了清潔隊載走
: 沒有一件留下
: 完全不理會街友的苦苦哀求
: 其中一個街友受不了了
: 和他們大聲咆哮
: 不知道後續有沒有怎樣
: 唉......
:
作者: jonjes (HONOKA)   2021-07-09 20:13:00
這種發生在他家前面 就不會發文了 哈哈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0:14:00
用犯罪的手法做選民服務的議員我是投不下去啦。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21-07-09 20:15:00
沒有到作奸犯科吧你推導的太多了
作者: pigty321 (伊芳娜)   2021-07-09 20:21:00
推w大 這些都是要發生在自己生活周遭,才能切身體會,遊民就沒有犯罪嗎?隨地便溺、喝醉酒就躺在路旁、不穿衣服在街上帶走,更何況文昌公園那邊是學區,每天小學生上下學看到作何感想
作者: h3bo3 (h3bo3)   2021-07-09 20:24:00
推 我被喝醉遊民追著跑過 有夠恐怖==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0:42:00
議員跟警察可能成立毀損,強制罪,這些都是刑法上的犯罪,不知道遊民看起來很可怕犯了刑法上什麼罪?沒人喜歡他們沒錯,但不能因此用犯罪的手法驅趕他們,公務員尤其是警察更應該依法執法。
作者: breakblue (深蒼)   2021-07-09 20:44:00
所以你已經確定議員沒有任何理由去驅趕他們了嗎?
作者: RINPE (RIN)   2021-07-09 20:45:00
原來是法律大師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0:49:00
出問題在用“犯罪手法”驅趕,不在理由。
作者: paladen (奇怪)   2021-07-09 20:54:00
何謂犯罪手段?警察執行任務,只有勸說&柔性兩種嗎?公權力不彰,就是太多理由跟人情。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1:01:00
pa上次警察過肩摔女老師的新聞你應該很贊同警察吧
作者: RINPE (RIN)   2021-07-09 21:02:00
哈哈 又要拿不一樣的例子出來了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1:02:00
警察執行勤務,不但目的(理由)要合法手段也要合法ri哪裡不一樣?在講警察應該依法執法,你說不一樣不知你的高見?
作者: wray (Rayf)   2021-07-09 21:18:00
去提告警察吧。GO!
作者: sunshinecan (陽光罐頭)   2021-07-09 21:25:00
基於人權 街友的事需要更多彈性才會用"警察職權"這種模糊手段處理 若立法將不願接受安置的街友強制收容那就真的是趕盡殺絕了...在街友議題要求法源依據對街友處境不見得有幫助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21-07-09 21:42:00
假道學假清高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1:48:00
ms你罵人的依據在哪裡呢?sunshinecan這時整個社會國家的結構性問題,這個世界對街友議題暫時是無解,也看不到找出解決的時間點,但最基本的,要把他們當人看,而不是他們弱勢沒有選票沒有救濟管道,就可以對他們犯法。這跟8+9屁孩跑去打街友沒兩樣。而且我也講了目的(法源依據)要合法,手段也要合法,二者缺一就是違法,不能用犯罪的手段達成正當目的。我也不喜歡街友,我家附近公園也是一堆街友在那邊抽煙喝酒,甚至我家(2樓)樓下半夜三、四點會有喝醉的街友在那邊罵髒話,常被吵醒非常討厭,雖然我討厭他們,但我認為做人最基本的道理,就是即便面對階級比你低很多的人,即便你討厭他,也要把他當人看,真的不要那麼天龍人。
作者: jasonbass   2021-07-09 22:28:00
文昌公園整修前比現在誇張非常多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2:28:00
對了我也討厭街友那段是說給pi,ri,pa,ms聽的,有能力歡迎你們講出理由反駁我。(連打你們全名都懶得打。
作者: qwert65732 (今天發U文了嗎)   2021-07-09 22:44:00
同意,被這些人搞過就知道他們會這樣不是沒原因的,要丟臉麻煩去人看不到的地方好嗎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09 22:53:00
qw我常被遊民吵醒被弄,不知道你說的丟臉是指?可以具體說明嗎?qw等你付理由回應呢,有能力嗎?
作者: aa1202 (圈)   2021-07-09 23:23:00
治安問題跟遊民問題雖然有程度上的關聯性,但本身就不該畫上等號,有作惡多端可惡至極的人,也有真的有苦難言無安身之處的人,我想原原po純粹是想表達「強制驅離」的合理程度吧,畢竟我們不是一直自詡為人權國家、民主國家嗎?個人淺見。
作者: mapletree (小鬼)   2021-07-09 23:33:00
就是一堆法盲,警察流動率才這麼高老是在那邊說遊民可以社會局接濟,你知道多少遊民不去機構的原因是不想被管理嗎?寧願妨害公眾環境擾亂鄰近居民也不願意去機構安置,一群捍衛個人自由的社會敗類,公權力驅逐根本剛好就講文昌就好,16年前還是高中生是就一堆遊民跑到2樓自修室打呼睡覺,叫他離開還含扣,這種人你跟我講值得同情?那想必鄭捷被執行死刑你應該也很反對。這叫濫用同情。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0:11:00
ma那請問你警察用搶走遊民個人物品的法源依據在哪?警察可以用犯法的手段執法嗎?可以回應嗎?然後桃園不只警察流動率高,檢察官流動率也很高,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桃園的犯罪率太高了,是六都之最,偵查系統很操大家都想走。桃園人口沒雙北那麼多,但案件數量跟雙北一樣高,你要怪人民的意思嗎?所以警察因為流動率高,所以可以用犯罪手段對人民的意思?這就是你的理由嗎?ma到底誰是法盲,有沒有念過憲法啊?
作者: pigty321 (伊芳娜)   2021-07-10 00:27:00
回an大,(我也懶得打你全名),我從來就沒有用他們階級比我低的角度看待他們,我也沒有不把他們當人看,這個都是你自己一廂情願認為別人是這樣。先回答我前面提出的街友行為那些難道不是犯罪行為嗎?那今天有人犯了罪,我們用一般正常的邏輯認為應該要報警處理,這樣哪裡錯了?怎麼會是做賊的喊抓賊(至於警察要用什麼方式處理,我也沒辦法管)而且你一直覺得大家歧視街友,那這些街友又有尊重過這些鄰居嗎?如果今天這些街友可以乖乖的待在他們睡覺的地方,不要製造髒亂跟問題,那今天就不會有一堆人跳出來指責他們,懂?
作者: dft1236 (eva)   2021-07-10 00:34:00
永樂街70號 街友外展中心有短期收容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0:34:00
歐對了,檢察官針對案件發查警察說要查abc這幾點,結果警察回文偵察結果是根本不相關的def,所以查無犯罪這點,你如果是警察要不要有所回應?pi如果你把他們當人看,你會覺得當國家執行公權力的時候,可以用犯罪的手法對待他們嗎?你覺得這樣沒有問題嗎?然後,你覺得他們犯了什麼罪需要這樣被對待,請直接說明。我覺得遊民沒有任何犯罪,所以不應該這樣被對待,如果你覺得他們犯罪請說出他們的罪名(如果你有能力的話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7-10 00:45:00
一直跳針罪名,那些放得亂七八糟佔據騎樓公園道路的廢棄物清潔隊能不能逕予清運?行政跟刑事先分清楚來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0:46:00
pi我欣賞你回應的勇氣加上我從來不會告任何跟我不同意見的人妨礙名譽,即便你罵我三字經我也不會告你,所以不用叫我an大,有道理的回應即便你罵我我也會吞下去。
作者: pigty321 (伊芳娜)   2021-07-10 00:51:00
隨地大小便、不穿衣服在街上走,這應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吧。當然你可能認為這些小東西不足以構成警察可以用這麼激進的手段處理街友,但是你要想相對比那邊安份守己的鄰居他們是很無辜的。而且你可以去文昌公園新蓋的停車場旁邊看,每天都堆一堆垃圾在那邊,真的是像山一樣不誇張,根本就可以請環保局來清理了。然後我不會再回你了,我認為你的回應都帶有歧視別人的字眼,這種人我認為沒什麼好再繼續討論下去!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1:04:00
pi根據你的回應我不會歧視你,但你不覺得警察用“犯罪手法”來對付一個看起來大家都不喜歡的人是有問題的嗎?是啊遊民連我在內大家都不喜歡,但不表示可以對他們犯法是吧?或許你可以思考一下,當國家這樣對你讓大家不討喜的家人時,你的感受是?我沒要讓人喜歡遊民因為我也不喜歡他們,但是這樣做是錯的,這是我的想法,給你參考。
作者: mingyang727 (羊)   2021-07-10 01:24:0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1:48:00
mi可恨之處在?所以你贊成國家可以用犯法的手段對待可恨之人嗎?那麼想必你也贊同中國將低端趕出北京的舉動。如果你不贊同那麼你的理由是?跟對遊民犯法的驅趕的理由是?
作者: aa1202 (圈)   2021-07-10 01:52:00
如果此舉確實沒有法源依據,或被另一派民眾陳情違反人權,背負責任的想必又是我們時常看到的那些,清運的清潔隊人員、警察跟社會局關懷人員吧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02:08:00
aa1201這個的確是人權跟所謂的群眾利益的衝突,但在人權的核心利益跟群眾利益下,個人認為還是要著重於人權。
作者: matsurika (滿天星)   2021-07-10 02:53:00
理性溝通勸導有用,這個社會就沒有作奸犯科的敗類了這句正確
作者: saddog (100=20+80)   2021-07-10 03:51:00
看來是所有街友都隨地大小便、發酒瘋、不穿衣服,所以要全數殺之。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21-07-10 08:07:00
我只同情流浪狗流浪貓,因為不是牠們自願的,但街友真的沒什麼好同情的,尤其台灣的街友很多根本不讓政府安置,有的還有攻擊性 。年輕時在日本唸書看到的街友是會待在一個政府劃分的區域裡,也不會有攻擊性,會有一些團體甚至是學校定期去幫他們換紙箱還幫彩繪。完全不是台灣這種到處製造問題的街友能比的我記得我們政府有想要解決他們到處佔公園的問題,但他們不接受。不是同情街友就比較高尚,要看他們值不值得同情
作者: ag1987 (黃馴鹿)   2021-07-10 08:17:00
要街友別囤積私人物品在騎樓、公園的合法方式是什麼?
作者: sp123008 (將軍)   2021-07-10 09:50:00
ZZZZ
作者: show1104 (漫步自在)   2021-07-10 09:55:00
法源依據我也不懂(但有人可以問) 我記得我曾經看過有關於政府行政機關願意安置街友 但多數街友並不願意被安置因為他們想過自由無拘束 甚至不願移走自己的佔據地個人物而被其他街友佔去他們眼中理想的佔據處的相關節目過至於其他更深入的內情是沒有被製作出來 但我相信 能夠平白不必去辛勞工作地就能獲得金錢的生活方式也是他們所想的 應該也不是沒有這種情形存在吧 所以街友究竟值不值得被同情 我想一些人應該要再想想 他們並不是沒有可被救助或沒有能重回正常人生與生活的管道啊 但卻寧可如此活著
作者: mingyang727 (羊)   2021-07-10 10:06:00
完全不想跟a大爭辯 你就繼續自high就好
作者: weiweicat (維維貓)   2021-07-10 10:43:0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別說街友了今天隨便一個人自己沒能力又不讓人幫忙,事情搞的亂七八糟去影響其它人也不值得同情。
作者: hellofatty (散甲狼)   2021-07-10 11:41:00
令人髮指是這樣用的嗎??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1-07-10 12:00:00
這篇怎變這麼長了
作者: huckebein12 (翼の折れた天使)   2021-07-10 13:34:00
有刺激就會變長啊,我是說話題刺激
作者: nymis (..)   2021-07-10 15:23:00
這個社會多的是作奸犯科的衣冠禽獸;街友的現狀常常是很多的不幸疊加在一起的,我不認為可以單用不努力或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來看待整個群體。之前看過這段影片很有感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168776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0 17:22:00
哇!我看了什麼?鍵盤法律大師?
作者: qwert65732 (今天發U文了嗎)   2021-07-10 17:37:00
在我家土地隨意大小便、吸毒這些人你覺得沒犯法?沒叫警察來就不錯了 還是我要給他便當輕聲細語的懇請他去別的地方膩還要我搬法條勒 你很閒自己去找 被這些人破壞環境已經夠賭爛了 我還要處理他們的穢物 幹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1-07-10 17:51:00
不用找什麼法條,街友的私人物品全當垃圾看就好他們亂丟廢棄物,侵佔公共或私人土地把私人物品丟公共空間,沒罰你亂丟垃圾就很好了還要幫你免費清運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0 18:08:00
鍵盤法律大師突然消失不見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7-10 22:15:00
不要跟豬吵架,他說的都是對的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0 22:35:00
he怎樣那邊問題嗎?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1 00:22:00
蛤?有人叫我?我專程來笑某位崩潰仔的耶!
作者: dogbone0714 (裝文青他熊熊)   2021-07-11 01:28:00
這個議員我會投!
作者: angrycat (angrycat)   2021-07-11 02:38:00
heibe所以你的能力就這樣?可以強一點嗎?heibi當初我還以為你多有才,原來不過如此。就是一個酸兩句然後什麼理論都說不出來的人罷了。
作者: west1234 (west1234拉)   2021-07-11 05:42:00
階級歧視的該感到羞恥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21-07-11 05:43:00
引戰可以水桶嗎?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1 07:52:00
來看某人耍猴戲還要先提出法律見解?我簡直快笑死,奇葩啊奇葩!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21-07-11 09:07:00
我想到龍山寺公園裏滿滿的尿騷味 唉...
作者: wvotyyj5 (上進好青年)   2021-07-11 09:33:00
某樓可以把那些街友接回去照顧
作者: NUMB (NUMB)   2021-07-11 11:05:00
如果ac有更好的解決方式也請提出來大家討論!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1 11:38:00
整天當個生氣貓,難道不能開心一點嗎?我只能說:
作者: noif0703 (奇女子)   2021-07-11 17:53:00
我被遊民搶過便當好幾次 真的怕
作者: excercang (啦啦啦)   2021-07-11 18:36:00
我對街友從來沒在客氣的,安置不要,有家不回要出來亂台灣沒有人沒家可回,會不能回都是自已造成的家庭問題卻要全民來負這個風險
作者: asas40123 (米粉)   2021-07-11 22:34:00
大家冷靜,其實an大沒有說錯,他只是建議要用合法的手段來執行公權力,這也是保護警察自己,難解的只是街友的問題柔性作法確實沒有成效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21-07-12 00:27:00
覺得警察執法過當或違法,就去舉報,整天在那氣噗噗、到處引戰,是會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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