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們與惡 細節小抱怨(雷)

作者: jason748 (傑哥我要)   2019-04-02 13:13:01
會對這齣戲有興趣一部份原因是我本身就是從事司法相關工作,個人認為這部戲是台劇近年
來的上乘之作,但在法律細節上仍有些微瑕疵
除了編劇自己提到的誤用法務部名稱外,劇中李曉明已三審死刑定讞按刑訴的規定是不能律
見的
今天在臉書上看到2則留言,覺得挺有意思:
網友A:超毒,光第一集開頭沒多久的律師講出的那段「其實我們繳的錢,已經在養成千上
萬種不同刑期的受刑人」就很誇張了,身為一個律師怎麼可能不知道受刑人是有產值的,根
本不是靠納稅錢來養。
網友B:還不能替自己繳國民年金
哀 我還跟人論戰過社會大眾大多數就跟惡很近了
記得一年前就看過報導吳慷仁為了揣摩劇中角色,跑去法院觀摩開庭的新聞,顯然編劇跟吳
作的功課並不是這麼的嚴謹,這段台詞只要是法律系學生都覺得不妥,更不可能出自一個律
師口中,尤其劇中的人設還是悲天憫人的法扶律師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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