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持刀性侵女子還錄影判14年!惡狼「10歲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武)   2025-05-19 13:27:19
持刀性侵女子還錄影判14年!惡狼「10歲到80歲」都下手黑歷史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陳姓男子被控持菜刀強迫女子發生性行為,並在過程中拍攝性影像,全案一審依攜帶
兇器強制性交並攝錄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陳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審酌
相關證據與一審量刑,認為並無不當,駁回上訴,仍維持14年刑度。
根據判決,陳男於2024年8月間,以住處有信件需轉交為由,誘騙被害女子到其住處取信
,隨即持菜刀強行將她帶入屋內性侵。被害女子在過程中不斷反抗,卻遭陳男以刀威脅,
甚至在性交過程中持手機拍攝其裸露影像,造成被害人頭部、腹部、手肘等處受傷。
因被害人女兒發現母親身體多處傷痕並聽聞案情,隨即通知當地里長通報警方獲查獲上情
。里長證實,被害人全身發抖、情緒極度恐懼,足見案發當時所受精神壓力與創傷。被害
人經驗傷舉證,警方在陳男手機中也確實查獲拍攝當日影像,作為主要犯罪證據,陳男一
時以攜帶兇器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為照相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陳男並在台南高分院二審審理時翻翻供辯稱性行為係「雙方合意」,
拍攝影像亦未遭反對,且聲稱自身「病態行為」應予從輕量刑,但法院認定其供詞反覆,
加上警方、驗傷、手機數位證據與證人供述皆相符,難以採信其辯解。
法官指出,被告辯護人雖援引法院2024年度聲保字第867號裁定,主張被告長年有性病理
傾向與智能障礙,雖惡行重大,卻屬需施以強制治療之高風險再犯者。主張其出監後由衛
生局安排心理師持續進行長達27個月的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但被告卻仍在治療期間內犯
案,顯示其行為控制能力明顯不足。
法官則認為,是否可減輕刑責,須視被告於犯案當時是否具備「認知行為違法」及「控制
行為」之能力。責任能力判斷屬於法院職權,雖可參採醫學鑑定意見,但不能取代法官的
實質審酌。法院強調,應以行為當時精神狀態為核心,綜合卷內資料與被告具體行為表現
予以判斷,並非所有具有心智缺陷者即能據此獲減刑。
且被告前科累累,自1979年間起即涉入強制性交及性自主犯罪,歷經4次確定判刑,曾於
2005年度判決中接受刑前強制治療,治療期自2006年至2009年,出獄後再度服刑至2021年
10月,惟仍未根除其再犯風險。嘉義監獄曾於2018年對其進行Static-99風險評估,得分
高達8分,屬高度再犯等級;即便接受長期身心治療與矯正處遇,出監前與社區治療期間
,評估報告皆指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由台南市衛生局召開評估會議後決議送請檢
察官聲請強制治療,目前相關聲請仍由法院審理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9/2963098.htm
作者: JOJO999 (云云)   2025-05-19 13:35:00
居然還4次…
作者: kmkr122719 (出來跑的總是要還)   2025-05-19 13:58:00
再犯機率高依然放他出來繼續作案,台灣司法真棒
作者: kogsww (林晨黎)   2025-05-19 15:01:00
有精神疾病,他要治療,不能違法人權喔
作者: ship1228 (船大)   2025-05-19 15:19:00
風險評估有啥意義,一受挫,遇到壓力,就去找女性釋放
作者: rabbitcake (小麋鹿)   2025-05-19 15:42:00
拜託~不要隨便放出來害人
作者: nptrj   2025-05-19 16:27:00
笑 治療這麼多次都沒用,不知道是誰放評比讓他出來的而且還是高風險犯 是有收錢還是想報復社會才放出來
作者: ship1228 (船大)   2025-05-19 16:35:00
自以為做功德啊,整個法界,是功德產業鏈
作者: YOLULIN1985   2025-05-19 17:11:00
台南高分院 114,侵上訴,113
作者: smallreader (小讀者)   2025-05-19 17:37:00
去死一死啦幹
作者: kenclyde ( )   2025-05-19 22:04:00
變態的是法律和法官,只有14年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25-05-19 22:55:00
下次要找對人找法官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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