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斑馬線不走 「三寶」男被撞還吃官司

作者: jackloutter (WithoutReason)   2024-02-26 20:50:42
有斑馬線不走 「三寶」男被撞還吃官司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588104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2/24/4588104_1_1.jpg
黃姓男子有斑馬線不走,違規穿越馬路,結果不但被撞還因此被告過失傷害。(記者王捷
攝)
2024/02/24 06:5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不要以為行人最大,台南黃姓男子有斑馬線不走,買完手搖飲料
直接穿越馬路到對向車道,結果被無照駕駛的林姓少年撞上,害他受傷,黃男因違反道路
交通安全規則,法官認定他犯過失傷害,處罰1萬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規定,如果道路設有斑馬線,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但是黃男買了飲料就要穿越馬路,最後被林姓少年騎車撞上,由於附近100公尺內就有斑
馬線,但黃男沒有依規定行走在斑馬線上,被認定違規,且有過失責任。
這件車禍黃男與林姓少年都有受傷,雙方都互告過失傷害,而黃男被認定有過失,最後判
處1萬元罰金,而林姓少年涉案部分則交由少年法庭判決。
同時,警方也呼籲市民,無論是否走在斑馬線,應注意來往車輛。此外,警方也提醒駕駛
人,應隨時注意行人的動態,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道附近,更應減速慢
行,隨時準備停車讓行,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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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34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
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
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
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
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
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作者: ls14 (ls14)   2024-02-27 11:12:00
雙方都有錯,然後互告傷害。三寶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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