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零容忍 遭批淪為開單比賽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5-07-02 13:59:30
客人 你點的菜來了
南區區公所的新聞
http://www.tnsouth.gov.tw/main.php?mode=public&act=public&id=69&public_id=443
原臺南市六區路段將增設路邊停車格位、停車熱點路段實施差別費率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為合理分配道路停車空間及提供安全舒適停車環境,計劃將原臺
南市六區路段增設路邊停車格位及計畫於停車熱點路段實施差別費率。
路邊停車格原臺南市六區路段預計增設約2000席路邊停車格位,5月底完成劃設,南區
的路段有大成路、國民路、體育路,路段區間:大成路全段(178停車格)、國民路全段
(216停車格)、體育路上五妃街-大林路間(54停車格)。
依據「臺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七條「路邊停車場收費時間內平均每
小時停車數高於收費停車位總數百分之八十或低於百分之五十者,主管機關得調整收費方
式、費率種類、時段或暫停收費,公告後實施」並配合警察局清查臺南市原六區停車格平
均使用率大於80%以上之路段研礙差別費率機制。南區預計實施差別費率路段為健康路,
路段範圍從大同路到西門路,停車供給(席)共123席,停車費用由原1小時20元提高到30元
,將於7月1日起實施。
 市府表示透過增加停車格位格將可疏解都會區停車格不足問題,進而減少路邊違規停車
亂象及讓交通通行更為順暢,請各位市民善加利用。
停車格分布不均?
那就看一下停車收費的分布
http://61.60.25.19/web2/info2.asp?lang=1&c_id=21
乍看之下某些區超少 實際點進去GOOGLE地圖定位
那幾個區段都是路特別窄跟巷子比較多的區段
巷口紅線至少佔去5-8米 也難怪格子不多了(攤手
作者: mswinnie (文子魚)   2015-07-02 14:29:00
辛苦你了,花那麼時間去找證據,推你!~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5-07-02 14:54:00
推!不過有人只要多走幾步路就跟要他命一樣~無解~
作者: bmw3633 (好夢璃)   2015-07-02 14:56:00
上面有人丟這個連結 說我看不懂 就不跟我討論了
作者: sinman (sin)   2015-07-02 15:03:00
盧小,連噓他都懶的噓。
作者: millcassee (貝雅)   2015-07-02 15:06:00
你放心下次就有那種我只是停五分鐘買便當不想付錢說20快40塊收費太貴的違停蟑螂了不想遵守的人總是有一千萬種理由說他的非法事實是合法具有正當性的
作者: ForWin (For Windows)   2015-07-02 15:39:00
前幾天看到某店門口正好有停車格,然後就停進去到那間店用餐,我吃了一碗軟骨飯55,吃飽飯結帳等老闆娘找錢時,收費元來了,我走出去他已經開下去了,這碗飯馬上漲了快20%員我的回覆跟違停好像沒什麼關係,只能說要開車就要有覺悟吧
作者: cat2 (悠哉之人)   2015-07-02 19:36:00
被警察開單便當錢就翻倍成長
作者: Linda1223 (Linda)   2015-07-02 19:41:00
我一直很好奇為什麼停黃線警察都不肯開單在我的認知黃線是晚上8點後才能停車的還有只要是閃黃燈也不開單......
作者: ctgily (ctgily)   2015-07-02 20:43:00
黃線是禁止臨時停車 可能因為界定有困難 通常都不會開單
作者: Linda1223 (Linda)   2015-07-02 22:33:00
黃線是只有8點後才能停車.....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5-07-02 22:43:00
黃線是管制時段內禁止停車 但可以臨時停車一段時間然後黃線也不是不肯開單 你24小時盯著警察嗎?...上次鎖喉事件就是取締黃線停車才發生的...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5-07-02 22:47:00
黃線臨停: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如駕駛人不在車內或停止時間超過3分鐘均屬停車行為而非臨時停車。管制時段內有些車停在黃線上, 然後人就不見了有時剛好阻擋到別人的車輛或物品要出入, 請警察來也只能開逕行舉發的單子....
作者: zirong (凜冬將至)   2015-07-02 23:13:00
南區這幾條路終於要有停車位了,之前完全是紅黃線或者是用手指頭就數的出來的停車位,我曾經在大成路上繞了10分鐘才停好,然後在這種35度的高溫下走了快20分鐘到目的地,以後終於可以好停車了
作者: SeTeVen   2015-07-03 01:13:00
有人就覺得沒有停在他要去的地方正門口就不叫位置啊,有時候我停車走個100公尺都可能。有比較積極,但我覺得有些地方仍可加強( ′_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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