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南武廟旁惜字亭 遭拆毀

作者: YourMom (幼蟒)   2014-10-21 08:39:03
※ 引述《mashmabo (INCEPTION)》之銘言:
: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
: 國定古蹟祀典武廟旁的惜字亭是南市僅存二座老舊惜字亭之一,多年來有廟產與相鄰民?
: 私權糾紛,今日中午民宅黃姓主人雇怪手拆老屋,連同惜字亭一併拆掉,武廟向警方報?
: ,文化界則痛斥市府守護文化資產束手無策。文化資產管理處表示已派員了解。
: 緊鄰武廟與民宅中間的惜字亭,並未在古蹟涵蓋範圍內,成了一處三不管地帶,長年荒?
: 毀壞嚴重,讓文史界憂心,多年前就呼籲重視保留維修,勿讓古蹟門面蒙羞。
: 未料,民宅屋主今日拆掉老屋,連同惜字亭一併拆掉成廢磚土;黃姓屋主堅稱,該處屬?
: 宅私地,惜字亭非指定古蹟,如果是廟產地,多年前廟方地籍鑑界早就屬廟方,由於百?
: 老屋殘破不堪才雇工拆掉。
: 廟方則堅稱,惜字亭有上百年歷史屬廟產地,台南珍貴文化資產,今天早上怪手施工時?
: 灰塵滿天飛,暫把廟門關起來,怎知中午一打開,惜字亭全拆毀了,故意破壞行為,不?
: 是廟方無法接受,「文化部恐怕也不會放過」!
: 文化界人士重評文化公部門,惜字亭殘破不堪,不能因為沒有文資身分,就推諉介入修?
: 有困難,未縣市合併前,文化局說要妥善處理,升格直轄市後,依然束手無策,「文化?
: 都」一切都是口談。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36154
地主不修 惜字亭也快不保
中華日報 – 2013年7月2日
記者黃微芬/台南報導
 赤崁文化園區內不只陳世興古宅,因家族有意出售,面臨保存問題,緊鄰祀典武廟的惜
字亭也因地主不賣、不修的態度,任其毀壞,同樣快要不保。
 祀典武廟旁惜字亭毀壞已久,早已讓文史界看不下去,成大歷史系教授何培夫曾為此奔
走多年,眼見惜字亭情況愈來愈遭糕,更是深感痛心,兩年多前再度大聲疾呼,促政府重
視惜字亭的存在。已殘破的惜字亭就位在赤崁樓、祀典武廟、台南大天后宮三個國家一級
古蹟中間,實有礙觀瞻,讓台南蒙羞。
 當時何培夫這番建言,確實引起文化局長葉澤山、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長林韋旭等人
的高度重視,主動找地主溝通,甚至提出由市府或廟方出資,不花地主一毛錢的條件,對
地主動之以情,希望能保存全市除了德化堂內,僅存的一處惜字亭,可惜未被地主接受,
至今繼續「擺爛」,文化局也莫可奈何。
 由於陳世興古宅已傳出要出售,恐怕面臨被拆命運,若惜字亭也不保,不只將使赤崁文
化園區內文化資產的豐富性失色,也有損台南顏面;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會再積極溝通
,設法突破,取得地主保存的共識。
http://ppt.cc/2sF6
本魯身為鍵盤文史工作者,不只會在新聞裡面鍵盤疾呼政府要有所作為
來分享一下我深思熟慮後想出來的方法
這件事突顯出台南市政府的嚴重失職,實在讓人痛心
解決方法其實有很多,可是市政府一直都沒有嘗試去做,導致惜字亭被拆除
賴清德可以宣告獨立為台南國,頒布台南國文化資產保存法
不論是否為私人所擁有皆可以判定為古蹟,不得異議,這樣不就解決了嗎?
或者是訂定台南市文化資產保存條例,私人就算不同意也可以判定為古蹟
雖然是違憲,但也要等大法官判定,趁大法官還沒判定之前多制定幾個古蹟不就解決了嗎?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拿錢購買,以惜字亭來說,雖然只有0.4坪
但古蹟是無價的,台南身為文化古都,就必須不惜一切保存這些古物
一百萬地主不賣,就開價一千萬嘛~一千萬地主不賣,就開價五千萬嘛~
有錢能使鬼推磨,就算砸鍋賣鐵排擠其他預算,市政府也要出錢,才對得起古都之名
之前的陳世興古宅,照市價來看可能要一億多,市政府以財力不足為理由沒有買下
照我來看根本是藉口~台南市一年預算七八百億,出一兩億很難嗎?
治水很重要嗎?我們又不是水都 路平很重要嗎?我們又不是路都
把這些事先緩一緩,保存古蹟優先,才不會侮辱了古都之名啊!
作者: bule1212 (停止)   2014-10-21 08:44:00
把惜字亭移出私人土地 應該可行吧
作者: ad24 (掛網)   2014-10-21 08:51:00
一動就垮了吧...(不過已經沒了)
作者: lovehy (my dear Baby)   2014-10-21 08:52:00
應該可列為暫定古蹟。就可免為拆除
作者: bule1212 (停止)   2014-10-21 08:52:00
應該可以用標定的方式把所有結構拆卸 然後移動重建有心應該可以做到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4-10-21 09:19:00
如果凡事都依照你的講法,出高價出到地主願意賣那我看所有這種具有私人產權的古蹟都直接拿翹了還有什麼台南國、頒佈法令直接宣告古蹟之類的文字看了實在感到汗顏,你還是多補充點法治知識比較好
作者: ad24 (掛網)   2014-10-21 09:29:00
這很明顯是反諷吧?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4-10-21 09:29:00
這是反串吧= =
作者: lupins (〈仙黛逸蹤‧八式問劍〉)   2014-10-21 09:33:00
明顯是反串啊...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4-10-21 09:42:00
喔 滾吧你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10-21 10:02:00
推啊,法治國的缺點在此 優點也在此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4-10-21 10:07:00
反諷的這麼明顯XD
作者: ll000000 (ll000000)   2014-10-21 10:39:00
賣20億美金
作者: lovehy (my dear Baby)   2014-10-21 10:40:00
暫定古蹟是臨時性手段。趁這段時間去補齊程序
作者: azure01 (架空制御)   2014-10-21 10:41:00
台南國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10-21 10:44:00
Q Q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10-21 11:14:00
這是反串啊,但講的也是事實,除非能出高價買,否則人家要拆要賣,在私人土地上,是管不著的
作者: soulllful (soulllful)   2014-10-21 11:42:00
誰叫地就是他的,要跟他買也不要出資
作者: regeirk ( )   2014-10-21 11:51:00
....
作者: housemale (housemale)   2014-10-21 12:12:00
???
作者: rotusea (M.Y.)   2014-10-21 13:37:00
反串成功
作者: skywriter (司改萊特)   2014-10-21 13:54:00
雖然是私人古蹟或老屋可以用政策鼓勵去做保存吧像是現在有的歷史市街補貼或是減免地價稅等等不一定要由市府取得產權
作者: mirrorhide (Mirror)   2014-10-21 15:08:00
他就是沒意願~看有沒有哪個強者去激發他的愛古蹟心~
作者: babeboy   2014-10-21 15:15:00
應該要叫地主捐出來才對 不捐抄家誅滅九族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4-10-21 16:29:00
日本時代把鹽水八角樓指定成皇族史蹟時就很強硬要原本的屋主葉家搬走好改成伏見宮貞愛親王紀念館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10-21 21:04:00
吃米不知道米價
作者: gca00631 (囧)   2014-10-21 23:09:00
無助益的反串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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